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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送货上门,怎么就成了快递公司“新服务”?

免费送货上门,怎么就成了快递公司“新服务”?
2021年04月20日 16:46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最近,快递行业的服务质量颇受关注:行业巨头陆续发布的公告显示巨额亏损,用户抱怨服务水平同样退步;用低价揽收、高价派件争夺市场的新品牌也被曝光时效慢、服务差;提供快递代收服务的企业则说,要提供免费送货上门服务或提供长期租赁服务……

  各家企业的发展方式自是不同,也无须外人评价。但前提是,企业发展首先得保障用户权益。遗憾的是,在这轮快递企业及关联企业的竞争中,用户的权益被弱化了,部分企业甚至偷换概念,以掩饰服务上的短板。

  举个例子,“快递免费送货上门”竟然会成为“新服务”,这是典型的混淆概念、颠倒黑白。

  从合同法的角度看,快递是用户和快递公司之间签订合同,用户支付费用,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时效将物品快递到用户指定的地址——要注意,大部分用户填写的都是“门到门”的地址,而不是快递代收点或代收柜的地址。

  当然,在实际派送过程中,部分用户可能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希望某一次快递由代收点、代收柜暂时保管,但不是每一次。而且,暂时由代收站点或代收柜保管的诉求应当由用户提出,并不是快递企业代替用户决定。可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消费者的快递都是被动被放在代收点和代收柜中的。

  换句话说,按时派送上门是快递企业遵照合同应当履行的义务;私自将快递放在代收点或代收柜中,则属于违约行为。可如今,部分快递企业和代收站点把按合同约定送货上门说成“新服务”,是不是很好笑?

  随着各种新服务、新产品的涌现,将偷换概念包装成“创新成果”或“服务升级”的企业还有不少,而且各行各业都有涉及:近一些的,有饮料品牌用“零蔗糖”概念混淆“零糖”概念;远一点的,有外卖公司把公司内部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归咎于“算法”上;还有影响相当恶劣的P2P,也曾披着互联网金融的鲜亮外衣……

  由此可见,面对新现象、新成果、新服务时,不能被看起来的“新”所迷惑,而是要剥开“新”的外表,看一看它的本质。

  以“快递免费送货上门”为例,其本质是“目前很多快递没有送货上门”,这是不合理的现象。从这个角度说,快递企业或快递代收站点提出送货上门,这是在弥补以往犯下的错误,企业的态度应该是饱含歉意、亡羊补牢的,而不是无关痛痒,甚至自我褒奖。

  历史还证明,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以及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角度看,剥去“新服务”“新成果”的外壳也有必要。

  比如,共享单车品牌“小黄车”ofo当年攻城略地,飞速扩张,风头无两。可剥开它的华美外袍,却爬满了虱子:车辆质量粗糙、售后服务缺位、维护水平低下、盈利方式欠缺……除了资本的追捧,ofo几乎没有经得起推敲的内核。所以,在共享单车大战中,发展最快的ofo也成为跌得最惨的出局者。

  再比如,“薄利多销”被很多企业包装成新的商业模式,包括曾经的“百团大战”“网约车价格战”等。在那些“价格战”中,相关企业不约而同地表示,只要服务数量更多,就不怕没有盈利的明天。结果呢,绝大多数“价格战”的参与者都已销声匿迹,剩下的平台仍在用户对服务、产品品质的督促中负重前行,离“薄利多销”的美好愿望还有相当距离。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新产品、新服务层出不穷,但不变的是用户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以及企业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基本责任。要鼓励创新,但不该是只有外表光鲜、玩文字游戏的创新——有坚实的内核,才是真正的创新,才能行稳致远。

  (上观新闻 作者:任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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