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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降低污染物排放

泰安市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降低污染物排放
2021年05月06日 16:43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通讯员 李阳 记者 郭健

  近日,泰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登记、环保号码喷涂、GPS安装、抽测及日常监管工作,初步掌握了泰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和排放达标情况;建立了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为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积极开展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及号码喷涂工作。按照“市级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了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及号码喷涂,截至2021年4月28日,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共计录入19164辆,生成编码18691辆,完成喷码17743辆。

  依法划定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结合有关文件要求及泰安市实际情况,划定泰安市城区东至芝田河、西至桃花源路、南至一天门大街、北至环山路范围内为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参照城区分别划定了低排放控制区。

  低排区相关规定自2019年12月7日起施行,低排放区域内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2020年9月23日,泰安根据实际情况,发布了关于城区低排区的补充公告,进一步加严了低排区的准入要求。

  超前开展全市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GPS安装工作。各分局会同县(市、区 )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职责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主动与机械所在乡镇(街道)前期喷码业务负责人员对接,积极配合项目中标方开展GPS装置安装联网工作,全市1200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GPS安装并联网工作。

  逐步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和环保标识制度。自2020年9月起,全市开始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计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4000余辆。

  同时,泰安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探索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志制度,通过自建非道路移动监管平台,抽测同时同步生成二维码并张贴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显眼处,为下一步监管提供便利。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量化考核管理机制,将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号码喷涂、GPS安装等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和量化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

  各部门齐抓共管,通过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媒体曝光、限制招投标等措施,严肃查处使用未喷涂环保号码、超标排放、低排放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处罚7辆,共处罚金额35000元。同时,依法依规加快对高污染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工作,目前已转出、淘汰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70辆。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长效动态监管机制,将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进一步要求辖区内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四个不得使用”:对不编码、身份不明的机械,不得使用;排放超标、明显有可视黑烟的机械不得使用;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内,不符合低排放规定的机械不得使用;未按照要求安装GPS定位装置并按照要求完成进出场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使用。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将使用喷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GPS定位装置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二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控制措施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切实形成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常态化管理格局,努力将在用机械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切实减少污染排放,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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