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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店铺橱窗全面禁贴广告?商家有点懵!

越城区店铺橱窗全面禁贴广告?商家有点懵!
2021年05月17日 12:02 新浪网 作者 最绍兴

  橱窗广告,是不少商家用来吸引顾客和促进消费的一种方式。可最近,越城区马山街道的部分商家,却被突然要求限期清除橱窗广告。

  商家叫苦:

  贴了二十年的橱窗广告

  都被要求无差别清除?

  孙师傅是马山街道马启路上一家小餐饮店的老板,为了让顾客一目了然,他在门窗上贴上了“榨面、水饺、豆腐脑、豆腐年糕”等红白相间的大字贴纸。没想到,前几日街道综合执法中队要求他将橱窗上的这些贴纸彻底清除。“城管来说那些字都不能贴,玻璃上的都要撕掉。” 孙师傅觉得很离谱,“在自家店面上张贴售卖类别,怎么就不可以呢?”

  

  “现在哪个店铺没有广告,其实卷帘门拉下来就看不到了。”孙师傅告诉越牛新闻记者,综合执法人员前来通知的当天,并没有向他们出示相应的官方文件。

  遭遇孙师傅同样窘境的不止一家。记者走访发现,开源路、马启路、海南路等多个路段的沿街店铺几乎都在橱窗玻璃上张贴了大字,因此也都收到了马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清除”警告。

  

  需要被清除张贴大字

  这位从上世纪90年代开业至今的文具及生活用品店老板很是费解:“店里就是卖办公用品的,为何'办公用品'、'学生用具'这些字都是违规的呢?经营了快二十年,我并没有打虚假广告啊。”

  因为在玻璃门上贴上了“复印、照相、打字”等字样,海南路一家文印店被执法检查人员重点警示了。老板无奈道:“虽然我们门上贴得是有点大,但是店面太小,只能靠明显的标识,来吸引客户的注意力了。”

  记者发现,马启路多家被要求“清除”广告的店铺橱窗上,张贴的内容都是标明店铺业务,诸如“配钥匙、复印打字、洗剪吹”等字样。

  除了一些餐饮店、副食品店等,连药店都未能“幸免”。

  

  “就连玻璃门上的'医保定点药店'这两行,都要求清除。” 海南路 “协和堂药店”的工作人员叫苦,“这些字样都张贴了十几年,去除要大费周折。”这是一家占地面积不小的药店,两扇玻璃门上张贴了四五张海报,以及“医保定点药店”字样的标语,另一侧玻璃上80%区域印上了“中成西药 保健药品  医疗器械”等蓝色大字广告语。“其实我觉得并不影响市容的。如果不标注,市民走过怎么知道这家药店可以进行医保报销呢?”

  不过,除了这些解释性的橱窗广告,沿街店铺也难免出现了一些“文不对版”和“虚假宣传”的广告用语。如一家美容店玻璃门上张贴了“9.9洗头+水疗”“9.9洗脸+护肤”等字样,房产中介出现了“婚姻介绍”等广告,不少服装店玻璃上贴着促销海报。一家熟食店赫然张贴着彩票广告,据悉是老板帮朋友“友情张贴”的。

  部门回应:

  玻璃广告造成“视觉污染”

  逾期不改将罚款

  那么,马山街道为何突然对沿街店铺的橱窗广告进行整治?整治内容和标准又是什么?

  “既然医保局没有规定必须露出,那么‘医保定点药店’也是广告,也是卖药的行为,这是促销的手段。”马山街道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告诉越牛新闻记者,5月1日-5月20日为全民摸排整改阶段,综合执法中队将对辖区内街巷两侧、高层楼宇等公共场所的各类广告、贴字广告进行彻底集中清理,房产中介、打折店铺、小餐饮、培训机构将是整治重点。

  据悉,这次行动的整治范围不仅是马山街道,这是由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部署的。

  

  需要被清除的橱窗广告

  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年乱贴广告的现象愈演愈烈,不规范的广告将原本干净明亮的橱窗,变成一道‘乱张贴墙壁’,造成视觉污染,更是严重破坏市容环境。为此,他们根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开展了此次整治店铺橱窗乱张贴行为。

  “本次行动主要制止和清理本单位管理区域涂写、刻画、张贴、散发广告以及责任区范围内的建筑物、设施上乱贴小广告的行为。” 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对存在问题的商家,我们会现场发放整治通告,责令限期改正。”

  

  整治通告

  “这次行动不单单针对沿街小商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运营商门店以及各大银行网点,都在整治范围内。” 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焗油、剪吹”等字样都要被清除

  市民热议:

  橱窗上的大字

  都要“一刀切”祛除吗?

  那么,对于店家习以为常的在橱窗玻璃上张贴大字的行为,如何鉴定为不合规广告呢?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给出的解释是,按照《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七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责任: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刻画、乱停车、乱堆放、乱晾晒等行为。而张贴大字则是“乱张贴”的一种,是明确禁止的。

  对于橱窗上诸如“照相”“复印”等字样,是否算商家的广告行为?越牛新闻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不少市民表示这有别于传统的促销广告,是对顾客的一个“提示”和“补充”,这些不应该被“一刀切”。也有市民表示现在商家“大字报”越贴越多,且材质不一、五颜六色,确实显得杂乱和影响市容观瞻。

  

  “每个店铺上方都有店招,店铺名称早已在招牌上露出,其实根据相关规定,店招上甚至不能露出经营范围、热线电话等多余内容。”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认为,既然已经有了统一招牌,商家在橱窗上张贴内容的目的,绝大多数就是为了招揽顾客而做的广告。

  此外,出于人性化执法的考虑,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在不影响市容市貌的前提下,店家可以在橱窗中间位置做一条“腰封”,标注上相应的信息。

  信息来源:越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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