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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赢凯来案首份刑判公开:南京分公司1名负责人终审获刑四年半!

华赢凯来案首份刑判公开:南京分公司1名负责人终审获刑四年半!
2019年02月27日 17:22 新浪网 作者 金融虎

  华赢凯来案首份刑判公开:南京分公司1名负责人终审获刑四年半!

  新金融探案 2月27日消息,关于华赢凯来案的审判已然拉开序幕。近日,金融虎旗下新金融探案注意到,一份2018年9月25日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原北京华赢凯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第二分公司负责人沈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其参与吸收的资金人民币1672.65万元,并被判罚承担连带退赔责任。据新金融探案了解,这是自2017年7月初,华赢凯来案发后,首份已公开并可查询到的刑事判决案件。

  据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10月6日,沈某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0日被逮捕。2018年4月25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宁鼓检诉刑诉〔2018〕3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2018年7月25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就本案提出延期审理,同年8月24日恢复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间,被告人沈某作为北京华赢凯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第二分公司负责人,租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第10层作为办公地点,以北京华赢凯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需要资金为由,以年息10%-16%的高息为诱饵,通过随机拨打电话、发传单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李群等116人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839.5万,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1672.65万元。2017年10月5日晚,被告人沈某在南京市长途车站北侧被公安人员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经查,沈某系华赢凯来南京分公司的负责人,其负责管理并实施了分公司的设立、运营及安排具体人员向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2018年9月25日,法院一审判决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其参与吸收的资金人民币16726500元,承担连带退赔责任。

  新金融探案注意到,一审判罚后,沈某不服并提出上诉,上诉理由是:其主观上不知道公司业务违法,应认定其为从犯,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2018年12月13日,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经查,上诉人沈某系华赢凯来南京分公司负责人,其应当明知华赢凯来公司并无从事吸收存款业务的资质,仍然安排具体人员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应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故意,且在华赢凯来南京分公司实施的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原审法院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及沈群具有的各项量刑情节,对其量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三十万元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新金融探案了解,这是自华赢凯来案发后,首份已公开的刑事判决案件,而南京地区也是该公司案发前最早的预警区之一。据媒体此前报道,2016年09月26日,南京分部遭遇欠薪事件,员工在营业的分公司维权,他们在别无办法的情况下维权,还报了警。

  公开资料显示,华赢凯来公司在华北、华中、华南、华东、东北、东南等各区域重点城市均有布局。第三方企业工商数据信息查询系统“天眼查”数据显示,华赢凯来在全国的分支机构数达到123家。

  华赢凯来自大规模逾期陷入兑付危机后,相关动态就一直备受关注。2016年8月2日,当天巴铁1号试验车上路测试,测试现场图片曝光后,看上去非常酷炫的巴铁迅速刷爆了媒体。但当晚环球时报的一篇文章却令人大跌眼镜,也震惊了业界。文章称巴铁1号捆绑P2P公司“华赢凯来”或将为下一个“e租宝”。随后几日,作为巴铁“输血”方,媒体关于华赢凯来涉嫌自融的报道铺天盖地。

  2016年11月24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又曝光了华赢凯来的理财乱象,点名其涉嫌非法集资,再将其推上了风口浪尖。报道指出,华赢凯来理财产品的合同转让方、债务方、担保方三方实际控制人都是白丹青,其涉嫌资金自融。

  2017年春节之前的1月,华赢凯来画过一次“兑付大饼”,业内曝出了一则华赢凯来董事长白志明露面对投资者鞠躬道歉的视频和一份华赢凯来最新兑付方案的文件,据称华赢集团及其子公司待兑付金额高达48.86亿元,涉及投资人数或达4万名。

  2017年7月初,金融虎曾发布报道,针对有投资人举报北京华赢凯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先后将白某(男,47岁,河北省邢台市人)等3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此后,关于华赢凯来案及其董事长白丹青的新消息就越来越少。

  如今,随着华赢凯来案审判序幕的拉开,更多的细节和案情也将陆续公开。金融虎旗下新金融探案将对此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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