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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是趋势,“猫腻”却不少!严守4大底线,让农民少吃亏

土地流转是趋势,“猫腻”却不少!严守4大底线,让农民少吃亏
2021年04月14日 20:45 新浪网 作者 图腾爱尚猪

  近些年来,随着农民工进城打工、买房,最主要的是种地赚取的收益越来越少,不少农户开始了土地的撂荒。让珍贵的土地资源闲置,对于个体农民也许没有什么,但是对于国家安全影响则是深远的。

  

  粮食安全重于泰山,因此18亿亩红线任何人都碰不得。但是光有土地,没有人种也是一大问题,为了解决农民不愿种地的难题,实行土地“三权分置”,土地所有权、承包资格权于土地经营权。

  在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归集体所有这是不能改变的,农民承包资格权也是不能剥夺的,为了盘活农村巨量的土地资本,放开土地经营权进行对于进行流转。不仅是本村村民可以承租,主要是吸引外部资金进来承租、竞争,从而增加农民闲置资源收益。

  这些年各地都在推进土地流转,搞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园区,特别在丘陵、平原等土地平整开阔地带,适合规模化、机械化种植的地区,成千上百亩连城一片,有的被农业公司种植绿化树木赚的盆满钵满,有的种葡萄水果也是发家致富,也有些种植粮食收获大量补贴。

  

  投资人收益、农户有得到流转费用、村集体得到管理服务费,一举三得,这样的好事绝对是大势所趋。但是在各地土地流转过程中不都是那么尽人意,多地出现农民被骗,收益受损的情况。

  以河南某村为例,在2015年,浙江商人在当地流转3000亩土地种植蔬菜。五年承包期,第一年不错,承包费用给结清,蔬菜稀稀拉拉卖了一些,第二年承包费拖欠,然后直接撂荒,到第三年找不到人了,承包费用两年没有。

  问村里要,村里说没有,想要种土地,村里说种可以,但是承包费用是不给了,除非等在这里,等下一个承包商集体流转再给钱,这样扯皮不清租赁在不少地方都在上演。

  

  这样不仅是农民吃亏,村委会直接和村民形成了对立关系,造成干群关系紧张,这里面有说明猫腻明眼人一想就能明白,没有好处的事情村里也不会忙前忙后的帮忙流转。

  土地流转猫腻不少,农民也经常会受到损失,为了避免在流转土地上吃亏,最好注意4大原则。

  规定土地用途

  农村流转出的土地,基本上都是用于农业种植,耕地管理办法规定,禁止耕地用于粮食之外的用途,尤其是基本农田。

  但是有些企业于个人为了追求高额的利益,把承包地用于养鱼、种树、甚至是盖房子,这些都是违法行为,而且是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农民有权举报和收回土地,并提出合理赔偿。

  

  承包年限内不得欠租

  现在土地流转,基本发包方都是村集体,承包费用也是同意支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再发放给村民。但是鉴于承租土地的人跑路,承包费用都是承包前一年支付下一年的费用,因此对于年前没有支付承包费的,农民有权收回土地。

  而现在不少地方为了规避风险,从而需要承租人缴纳一定额度的押金,以防给农民造成损失,用作补偿款。

  不得随意转租

  农村有许多有本事的人,别人办不成的事他就能办成。土地流转同样如此,不少有关系的人通过低价流转农民的土地,然后再高价转租给一些资本企业,从而赚取大额差价。

  

  对于这种行为,农民一定要坚决抵制,最好在合同上写好条款。这样未经协商私自转租的,农民可以自行收回土地,并追求其责任,要求合理赔偿。

  不要随意签订合同

  土地是农民最后的退路,经历过90年代下岗潮的工人感受最深,每天在菜市场捡菜叶子的不止一家。每月一家子可能仅有百八十的收入,饭都吃不饱,别说菜了,如果有土地,不至于捡别人的烂菜。

  

  因而农民不要随意签订流转合同,可以进行短时间流转,村民之间流转,啥事想收回来就收回来,万一哪天出现极端事件,苦了一辈子的农民不至于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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