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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次设立“岸线长”责任制!

南京首次设立“岸线长”责任制!
2021年02月25日 17:08 新浪网 作者 新华报业网
资料图:2020年12月30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

  从今年1月1日起,长江已全面实行禁渔,禁捕退捕工作已转入常态化监管阶段。

  2月2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春季护鱼”执法专项行动。记者获悉,南京市将在全国创新设立“岸线长”责任制,按照1.5公里/人落实岸线巡护人员,把责任落实落细。

  会上介绍,即日起到5月底,将围绕非法捕捞、非法垂钓和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等涉渔违法行为开展五个专项行动,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岸线长”责任制将由各相关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辖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责任“岸线长”,推动禁捕工作责任层层压实。305公里的长江岸线(含洲岛线)涉及29个街镇、71个村(社区),目前已经明确了300多个岸线责任人。

资料图:执法部门联合巡航

  为保障禁渔令落地落细,“春季护鱼”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将严厉打击多种涉渔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政委袁迎春提醒市民,我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垂钓行为,不要在禁钓区捕鱼、钓鱼。南京的禁钓范围包括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各入江河流口上溯 1公里向长江一侧水域(在1公里范围内有闸的以闸为界、无闸的以河道两岸1公里连接线为界)。

  市公安局水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少勋介绍,非法捕捞范围包括市域范围内的“两江(长江、水阳江)、两河(秦淮河、滁河)、两湖(石臼湖、固城湖)”。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等使用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的非法捕捞犯罪。

  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也将面临严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明春介绍,新登记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名称中不得含有“江鲜”“江刀”等字样;专项行动将加大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冒用“江鲜”“江刀”“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虚假宣传,是否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对电商平台、餐饮类APP等网络平台做好定期监测。

  市民如发现以上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10(公安)、12316(农业农村)、12315(市场监管)电话举报投诉。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罚的将给予举报人奖励。

  南报融媒体记者 王丽华

  实习生 林曾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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