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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市——省生态环境厅与镇江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市——省生态环境厅与镇江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2021年03月03日 16:41 新浪网 作者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3月3日镇江讯(李媛 艾培)3月1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镇江市人民政府在镇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市。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明龙出席协议签署仪式并讲话,镇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曙海出席。

  王天琦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对镇江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际,双方相聚在“加速跑向现代化”的美丽镇江,共同签署“厅市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市合作框架协议”,意义格外不同,既是推动部省共建试点省向地方延伸的创新之举,也是探索以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助推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之策。他表示,将认真落实厅市共建协议,支持镇江打造碳达峰先行区、源头治理示范区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样板区,打造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特色样本。

  马明龙感谢省生态环境厅长期以来对镇江市发展给予的关心支持。马明龙指出,新春刚过,镇江围绕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开展市委、市政府除了项目外的“新春第一签”,释放出镇江坚定不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烈信号。由衷希望双方聚焦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以更好的环境助推镇江“三高一争”,共同创新机制,合力擦亮厅市共建品牌。马明龙表示,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发挥好厅市共建平台作用,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携手为江苏“两争一前列”贡献厅市力量。

  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斌斌在发言时表示,将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全力服务治污攻坚;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服务绿色发展;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服务转型升级,推动厅市共建取得丰硕成果。

王天琦、徐曙海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根据此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以厅市共建方式开展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市战略合作,具体包括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开展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构建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等。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秦亚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陆继根,镇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陈可可、副市长潘早云出席协议签署仪式。

  省生态环境厅、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镇江市各地、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协议签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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