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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观察||从《晴雅集》下线说起:是版权保护的进步,还是行业治理的趋紧?

独家观察||从《晴雅集》下线说起:是版权保护的进步,还是行业治理的趋紧?
2021年01月06日 23:25 新浪网 作者 看-电-视

  文 | 晴栀

  上映11天之后,由郭敬明导演的电影作品《晴雅集》从猫眼和淘票票的购票页面中消失。影片官微在1月4日发布的一张写有“感恩享受,晴雅之约,此生无悔,侍奉为荣”的海报之外,再无来自任何官方的解释。投入成本3-4亿的《晴雅集》票房定格在了4.51亿的成绩,与郭敬明自己期望的30亿票房相差甚远。

  据媒体报道,《晴雅集》被下线是“有主管领导个人授意。起因是领导想要整治行业里的抄袭和剽窃版权现象”。近些年来有关版权的纠纷络绎不绝,但大多数情况下都逃不开“碰瓷”、“扯皮”的种种烂账,而产生实际影响并且引起广泛关注的并不多。《晴雅集》的下线,或许正向我们释放出一个信号——影视行业的规范和治理越发严格,侥幸心理要不得。

  抄袭事件的来龙去脉

  版权争议的家长里短

  十五年前,郭敬明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被判抄袭了庄羽的小说《圈里圈外》。彼时的郭敬明并没有作出正面回应,虽然抄袭一事一直饱受诟病,甚至成为郭敬明身上的一个标签和“污点”,但他因这件事情受到的影响很快随着时间流逝而被淡化。

  直到12月21日,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人在微博上发布了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公开信,声讨于正、郭敬明著作抄袭,向行业和社会发出呼吁“严厉打击和惩处有抄袭剽窃违法行为的编剧、导演,媒体平台应弘扬时代正气,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主动拒绝这些有劣迹且不加悔改的创作人,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又一次将郭推上风口浪尖。

  这件事情也得到了官方媒体的关注。人民日报政文公众号发表《抄袭已成公害,拒绝抄袭难在哪儿》一文,强烈谴责了文化行业中的抄袭现象,并在结尾提出“郭于二人道歉了,那些强势平台、资本是不是也该检讨反省”。新华社在对联名事件详细报道的同时质问:是谁在给劣迹艺人提供舞台。

  联名信的影响力之大,让郭敬明、于正这两个曾拒不认错的抄袭者公开道歉,也愿意付出相应的代价——郭敬明将捐出抄袭作品的所有版税,于正也将退出正在录制的综艺节目潜心回归创作。由一封联名信引出的一系列反应也似乎告一段落。

  直到《晴雅集》的下线从传闻变成现实,才让大家意识到这件事情的影响远比想象的大。

  “抄袭”在文娱作品创作中无疑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陷入抄袭风波的作品也有许多。与《晴雅集》一样角逐元旦档的电影《沐浴之王》在刚上映后也被指抄袭韩国漫画《沐浴之神》,导演易小星与韩漫版权方各执一词,是否抄袭,结论尚不明晰。

  关于版权的争端屡见不鲜,但一直都处在一种“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境地,如今这场风波袭来,让“抄袭”这件事真正拿到了台面上。

  影片被下线的“黑天鹅”

  愈加高风险的影视投资

  上映之后被迫下架的影片有很多,有的是因为票房未达预期,院线收不抵支,有的是因为内容中包含不恰当内容,但因为导演身陷抄袭风波而导致的影片下线却是之前未曾出现的。

  《晴雅集》上映之后的票房表现还是不错的,上映第3天票房就破2亿元,“被下线”消息传出的1月4日当日,该片还凭借6.38%的全国排片占比收获832.92万元票房,且其17.54%的上座率大大超出同期所有影片的上座率。再加上演员本身自带流量、导演在宣传排片上大下功夫,又是改编于自带关注度的日本作家大IP作品《阴阳师》,《晴雅集》作为导演郭敬明的一部“翻身之作”,或许能够拿下不错的经济效益。

  有资料显示,《晴雅集》的出品和发行方多达11个,还不包括三家联合出品方,对于投资人来说,票房瓜分之后很难保证回本。

  从监管和治理层面上,关于“劣迹艺人”的管理政策是越来越严格的,无论是涉毒、涉黄、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还是出轨、言论不当等道德问题,都有相关艺人受到影响,从范冰冰、黄海波,到翟天临、李小璐,在娱乐圈的复出之路都困难重重,前景渺茫。

  导演逐渐走出幕后,活跃在公众视野中,具备了公众人物的身份就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树立积极正面的榜样形象就是其中极重要的一点。因此从监管政策方面来说,对劣迹艺人的限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银幕、荧屏的风清气正。而从官方的一系列举措以及宣传导向来看,对公众人物形象的要求愈加严格。

  由于文化娱乐产业的市场体量迅速扩张,涌入的人和资本越来越多,但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市场的广阔让进入娱乐圈的门槛变低,许多进入行业的明星艺人本身具有一定的问题和弱点,但因为可以带来资本的收益,一些边边角角的,看起来不重要但是却会给公众带来负面影响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在被忽视、被隐藏。

  影视项目投资大、回本周期长,从拍摄到制作、播出,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而从影视行业生产来说,对项目中的每个演员、主要制编人员的脾性、经历都了如指掌是很难的。

  对于影视项目来说,对演员、制作团队的评判标准不一,若《晴雅集》的现象成为行业潜规则,意味着他们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影视作品是团队合作的结果,以一个人的言行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市场反响和赢利表现,看起来是一种“连坐”的不合理现象,但这也给投资方和出品方选择合作伙伴带来了更严苛的要求。

  丁太昇对编剧联名抵制抄袭的事情发表评论称,联名事件“拿嫖娼吸毒的艺人受到了惩罚、有道德问题的艺人被限制出镜举例”而对郭敬明、于正进行封杀,是“公权力或者说行政力量,不该成为法律的替代品”,而这样的行为是“煽动公权力去对某人进行封杀,是比抄袭更加恶劣一万倍的行为”。

  这或许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另一个维度上的思考:封杀管用吗?我们改用什么方式进行封杀?谁又有权力对此进行判定?

  对于整个影视行业来说,一部《晴雅集》的下线带来的警示究竟向好还是向坏并不能一概而论,但需要认清的是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问题。行业真正需要的是透明、确切的行业标准,而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风气,还需要更长远、考虑更周全的探索。

  行业信心受损

  但版权保护势在必行

  上周末,好莱坞百年文娱品牌《综艺》(Variety)杂志对中国近期上映电影进行了盘点分析,将视野聚焦在《沐浴之王》与《晴雅集》两部作品之上,称这两部有“剽窃问题”的电影或将中断中国本周票房的增长进程。

  虽然从正式的角度来说,《晴雅集》的下线并没有直接与导演的抄袭事件挂钩,但正如中国经营网的评论表示,“会存在国家要求净化内容生态的震慑”。或许这一事件会让一些从业人员感受到更大的压力,或许会对后疫情时代影视行业的复苏带来一定程度的打击,但从本质上来说,这种“净化内容生态、强化版权保护”的措施本身是没有错的。

  2019年贺岁档的电影曾出现过严重的资源泄露事件,2020年热播的影视剧《三十而已》也在大结局放送出来之前被“剧透”,不管是从创作方抄袭、侵权,还是对已经成型的文化产品的保护,都存在诸多乱象。

  《三十而已》的大结局样片遭泄露

  但值得欣慰的是,不管是观众付费意识以及对侵权行为抵制的增强,还是政策上出台《出版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版权问题在近几年受到来自各个层面的重视。

  对于影视作品来说,对抄袭问题的判定涉及从剧本、人物到分镜的各个层面,尤其在短视频、UGC内容等新兴音视频内容形态勃兴的情况下,版权保护的界定需要更加清晰严格的标准。

  从实际层面上来看,我国影视作品版权保护上具有诉讼对象的法律性质难以明确、缺乏法律上的有效诉讼主体、赔偿额度缺乏明确权威规定等障碍。另一方面,我国在影视版权方面的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欠缺也是切实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影视版权,还需要在这些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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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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