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龙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之龙岗公安分局、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龙岗区法院新闻发布会举行,三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来收官阶段向媒体晒出了各自的“成绩单”。
“三年来,我局共破获涉黑恶九类案件1943宗,抓获涉黑恶九类案件嫌疑人7410人,刑事拘留4226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打掉涉黑恶九类犯罪团伙455个。”发布会上,龙岗公安分局公布的一组数据令人深刻。
据了解,龙岗公安分局以线索核查为引领,实行标准化研判、核查,闭环式流转、回复,提升精准打击效能。该局严格落实线索进出口“两统一”,实行“三有一无”结论制(具有涉黑犯罪嫌疑、具有涉恶犯罪嫌疑、具有其他犯罪或无犯罪嫌疑),健全线索摸排、研判、核查、流转、评估、回复、侦办等工作规范,确保线索核查与案件侦办同步开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5件280人,其中涉黑案件27件146人,涉恶案件38件134人。同期,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5件358人,其中涉黑案件6件65人,涉恶案件39件293人。”这是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发布会上晒出的该院扫黑除恶“成绩单”。
三年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成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涉黑涉恶案件。如彭某林、岑某杰、杨某文等3宗龙岗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王某群等52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恶势力集团“清房案”;廖某清等27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9.10”专案等。
龙岗区法院充分履行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协调、案件办理、线索核查、宣传宣讲、案件调研等职责,共审结涉黑恶案件48件321人, 其中涉黑案件5件26人,涉恶案件43件295人,结案率为100%,实现了“案件清结”任务,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蔡鹏飞)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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