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枫林 摄影林林】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连日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辽宁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工作要求,对市直属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了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日常管理和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医护人员感染防控、防护措施落实及培训情况;医疗机构传染病处置和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等。同时,还对此前历次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按照整改要求进行复核,确保落实到位、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共检查市直属医疗机构47家。检查中发现各医疗机构均能高度重视感染防控工作,制定并实施了有效的防控措施。但个别医疗机构仍存在预检分诊就诊人员过于密集,消毒记录项目填写不全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还将对县(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督促全市医疗机构落实落细各项感染防控措施,确保实现“院内零感染”目标,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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