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办理行政拘留类案件有关注意事项连载之四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办理行政拘留类案件有关注意事项连载之四
2018-06-14 18:50:17 木林读史

接前文

(八)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盖大队章的罚款决定书)

⑴.该决定书的出具时间(系统中默认记载的时间),只能在处罚告知笔录签注的时间之后,也就是先进行处罚前预告知,再实施处罚,否则将会属于严重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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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笔记系列)

⑵.该处罚决定书中的罚款数额,必须在《行政处罚审批表》中体现,呈请大队领导审批决定后,再到大厅违法处理窗口裁决。

⑶.该决定书打印出来后,在送达当事人签收的同时,还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4条)。

⑷.当事人签收之后的处罚决定书,应当重新再补录入系统。建议请督促当事人将签收时间填写到时分,这样就能证明我们的处罚决定是在告知之后作出的。

⑸.需要提醒的是,在裁决前,请再核对一遍查获中队录入系统中的《强制措施》中的违法行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法代码是否正确,信息相符后再裁决打印文书(现实工作中出现过这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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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代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者车辆其他法定来历证明)等违法行为人提供的书证材料复制件

⑴.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件等原件,首先应当设法查验真伪,防止出现冒用、盗用、套用等问题,驾驶证要重点防止被更换照片类的变造(这主要针对的涉酒类案件)。复印时,将正反面全部复印到A4纸上,复印件要清楚可辨,最好复印到纸张的中间合适位置;

⑵. 办案中心民警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以上复印件的右上角或者空白处注明:此件由XXX提供,于x年x月x日x时收到,经审核与原件一致。接收民警:XXX,XXX。样式可以自定,但主要内容不能缺少,必须是2名办案民警签字。

(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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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如果车辆有行驶证的,民警还应当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等系统中进行查询比对,防止出现因套牌、挪用号牌、伪变造的行驶证、盗抢等误办的情况。

⑷. 应当要求当事人在信息打印单上签字捺指纹,确认这是他本人的信息,拒绝签字的要注明当事人拒签的原因。

⑸. 民警签注内容,既可以手写,也可以刻成留出待签项的印章等,也可以在准备用的复印纸上提前打印出不变签字项,只要内容不减,方式不过多的限制。

⑹. 关于车辆来历证明的优先顺序问题,个人建议,[探讨辨析]:对于依法登记并取得号牌的,第一是行驶证,第二是调解、判决、公证书等法律文件。如只有提供某个证件但该证件又报称丢失的,应当有相关情况说明和承诺,民警要核实并签注相关内容。对于未依法登记的,第一是全国统一的销售发票或二手车交易发票,第二是其它合法的证明文件(可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附则》(公安部令124号)第64条规定),第三如果以上来历证明都无法提供的,如果是机动车的,需要通过发动机号、车架号进行查询盗抢情况,让当事人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合法来源的材料以及写出其车辆来源合法的书面保证,并对不实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是电动三轮车,可以考虑让其提供购车的交款收据,并写出车辆的合法来历过程,并对来源合法作出明确承诺。办案民警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判断(在穷尽了自己的查询核实手段,尽可能排除盗抢等严重刑事案件可能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及车辆的实际情况,作出综合判断)。在右上角或者其他空白处注明:此件由XXX提供,于x年x月x日x时收到,接收民警: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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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关于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大家可以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令)》第64条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第103条中关于身份证明的有关含义解释。关于身份证查验方面的内容,大家可参照《执法**(第三版)》P119页盘问、检查程序中有查验身份证件时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

⑻.查验身份时,应当先请出示身份证;没有的,请出示居住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可以请其提供身份证号码、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查验。查验身份证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查防伪,或通过阅读器,②查内容,进行人证一致性认定,③边问边查,注意其反应,④通过公安信息系统进行核对,⑤拒绝查验,涉嫌违法犯罪的,可以在现场口头传唤。

⑼.对于不能提供二代身份证的人员,驾驶人与车主不是同一人的,应当引起重视,要采取多种途径,设法调查核实其身份。

可以在《询问笔录》中通过问其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序、民族、身体状况等情况,从侧面予以变相调查。对于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是同一人的,也可以试着通过拔打其所登记的电话号码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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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驾驶证的核查,我们当然也可以通过核对驾驶证的证芯编号来查验该驾驶证的真伪,这种情况对于不易被识破的变造驾证来讲,还需要结合其他方法来验证。另外,对于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不是同一省市等问题,也应当重视,问清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的关系,设法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这样既能排除盗抢嫌疑,也能变相查验驾驶人身份。

⑽.补充:关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记者证等的真伪识别,自然也有一些识别方法,有需要的可以查阅辽宁警察学院网页中微课教程平台提供的课件。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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