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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顶协会”问题追责8人清退551万元

“红顶协会”问题追责8人清退551万元
2019年10月18日 09:16 新浪网 作者 民族时报

      本报讯(字强) 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在云南督查发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存在“红顶协会”强迫个体工商户入会缴费问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4日公开通报,目前红河州已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对4个责任单位和8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清退了551万元违规收取的会费。

      据通报,红河州建水县已停止强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写入会申请等行为,停止入会与办照、年检等业务工作捆绑挂钩。已全部完成50170户个体户、1621户企业共551万元违规收取会费的清退工作。已修改县个私协会章程,明确公职人员不得参与经费审批和使用管理。严禁县市场监管局在县个私协会列支经费,实行会费专收专用。厘清县市场监管局与县个私协会的关系,目前已无公职人员在县个私协会任职。县个私协会占用县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办公用房已清理腾退,14个会员服务站已搬离各乡镇市场监管所。

      在责任追究方面,已责令建水县委、县政府向红河州委、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通报问责。责令建水县民政局向建水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建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建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伟诫勉问责。给予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黄淳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职级由二级主任科员降为四级主任科员。给予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普凤莲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职级由二级主任科员降为三级主任科员。给予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苏金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给予建水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倪树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建水县民政局原副局长易正元诫勉问责。责令建水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原科长刘康林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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