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36人的销售“笑气”非法经营系列案件,批准逮捕20人,取保候审9人,监视居住7人。
从2019年7月开始,犯罪嫌疑人刘某从洛阳、山东和北京的三家公司大量购入大罐“笑气”,后通过赵某等人将“笑气”销售至陕西,赵某等人将大罐“笑气”存储在仓库,用气管、冰箱、电子秤等将大罐“笑气”分装成小罐,并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30-40元的价格卖给田某等人,田某等人为获取高额利润,在微信上以50-100的价格出售“笑气”,供他人吸食。直至2020年11月,该非法经营系列案件所涉金额巨大,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笑气”是一氧化二氮的俗称,位列《危险化学品名录》,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最早作为麻醉剂使用,人体吸入后,刚开始会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如果吸食过多,会影响人体内的维生素B12代谢,导致神经和脊髓病变,出现手脚麻木无力、半身瘫痪、大小便失禁及死亡等严重后果。
近年来,一些人以“奶油气弹”“气球”等名称售卖“笑气”,利用年轻人的猎奇心理,使他们吸食后产生生理和精神上的依赖。“笑气”的毒性堪比毒品,并且比其他毒品更易获得,所以社会公众一定要对“笑气”保持清醒的认识,面对诱惑时,要有自控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的远离“笑气”。(雷蕾)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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