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女孩遇害,2名网约车群内发侮辱言论已被警方刑拘!

乐清女孩遇害,2名网约车群内发侮辱言论已被警方刑拘!
2018-08-28 12:58:33 E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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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有错的永远都是施暴者,但每一条生命都应该受到尊重。那些站在岸上看着人溺死却无动于衷,甚至开始议论纷纷甚至开始谈笑风生的人都无一例外是丑恶的。每一个成年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是每一句话。所以,请广大网约车司机理性发言,文明发言!

部门内容来源:平安蔡甸、深圳网警!

8月27日晚,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案发后,QQ昵称为“幸运星”的网民在千余人的“武汉滴滴官方群”QQ群中发表侮辱性的言论,引发广大网民愤慨,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乐清女孩遇害,2名网约车群内发侮辱言论已被警方刑拘!

8月27日,蔡甸警方根据网友举报线索在辖区查获该嫌疑人。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乐清女孩遇害,2名网约车群内发侮辱言论已被警方刑拘!

@深圳网警 8月27日消息,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案发后,QQ昵称为“深圳-没车”的网民在千余人的“深圳滴滴交流群”QQ群中发表侮辱遇害女孩的言论,随即引发网民愤慨,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8月27日,@深圳网警 根据举报线索在宝安区某工业园内查获该嫌疑人。经审,张某金(男,22岁)对其在网上散布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金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示:网络平台非法外空间,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网络言论承担起责任。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侮辱并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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