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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鼓励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参与步行街改造提升等工作

商务部:鼓励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参与步行街改造提升等工作
2021年01月19日 15:47 新浪网 作者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9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19日消息,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解读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表示,鼓励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参与重要工作,如步行街改造提升、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绿色商场示范创建、智慧商店示范创建等。

  据介绍,2017年,商务部建立了百家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近四年来,零售业创新发展步伐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加速推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零售企业兼并重组时有发生,行业发展处于深度变革和调整期。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对重点联系零售企业承担稳价保供、复工复产、促进就业等社会责任也提出更高要求。根据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结合零售行业发展变化的新趋势新特点,为进一步发挥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在密切政企沟通、把握行业趋势、强化示范引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必要对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进行调整完善。

  谈及商务部重点联系零售企业的产生程序和要求,该负责人介绍,2020年4月,商务部印发通知,部署实施重点联系零售企业调整工作,明确了各地推荐企业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和指标要求。截至2020年11月末,各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企业完成申报、初审并上报了推荐意见及名单。商务部以企业申报、地方推荐材料为基础,对照文件明确的基本条件和指标要求,统筹考虑企业规模、影响力、竞争力等因素,并广泛征求了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等有关协会的意见,经公示后,确定111家企业作为商务部重点联系零售企业。这些企业分布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覆盖区域较广;分属百货店、超市、购物中心、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折扣店等零售业各业态,业态涵盖面较全,规模影响较大、综合实力较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该负责人表示,商务部流通发展司作为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业务指导司局,将与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建立直接联系渠道,方便政企沟通,重点联系零售企业经营中遇到政策性问题或行业共性问题,可直接反馈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将视情邀请重点联系零售企业代表参加形势分析会、座谈会或业务培训,研究、制定零售业指导性政策、文件或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时,将充分听取重点联系零售企业意见。此外,将定期走访调研重点联系零售企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听取企业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在经营管理、新技术应用、新业态融合和新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引导行业复制推广。

  相关部门还将鼓励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参与重要工作,如步行街改造提升、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绿色商场示范创建、智慧商店示范创建等。

  该负责人强调,商务部将密切关注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发展状况,对规模大、实力强、模式新、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企业,及时纳入名单;对长期不按规定报告企业情况,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调出名单,使重点联系零售企业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排头兵”、践行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试验田”、反映市场趋势的“晴雨表”。(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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