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乐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广大公民: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促进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了《博乐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征求广大公民对修订后的《博乐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
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5月9日20:00前,以书面或邮箱形式反馈至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箱号:1209178177@qq.com
联系人:王腊梅
联系电话:0909-2277466
管理办法全文 戳链接看→
关于《博乐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关于调整博乐市公租房租金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广大公民:
为规范博乐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博乐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城镇居民低收入水平,结合实际情况,拟定:
1、持有市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的低保家庭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为1.7元/月平方米。
2、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2914元以下)实物配租标准4.5元/月平方米。
3、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人均月工资高于2914元,低于4861元)实物配租标准元7元/月平方米。
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5月9日20:00前,以书面或邮箱形式反馈至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箱号:1209178177@qq.com
联系人:王腊梅
联系电话:0909-2277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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