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1年外汇局将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更多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加入试点,同时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完善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信息网上核验等。
据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推进资本项目双向开放。比如,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继续推进QDLP、QFLP试点,扩大QDLP试点范围。完善QDLP投资报告制度,健全常态化QDII额度发放。另外,持续推进外债登记管理改革,完善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股票、债券资金管理。
王春英表示,支持区域开放创新和特殊区域建设。研究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试点,支持北京“两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的改革开放。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和创新。
王春英还提出,“十四五”期间,将提升外汇市场风险管理和防范外部冲击的能力。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保值增值。
红星新闻记者 王田 北京报道
编辑 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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