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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声称有内部房源,收3名买房人70余万元后失联 警方已立案侦查

房产中介声称有内部房源,收3名买房人70余万元后失联 警方已立案侦查
2021年02月25日 17:56 新浪网 作者 红星新闻

  两位新房购房者、一位二手房购房者,把70多万元购房款交给了成都一家房产经纪公司的中介胡某,因胡某多次向他们声称:我有“内部房源”、“内部关系”,交钱后并没有等到胡某的内部房源和优惠,等到的却是他失联的消息。

  目前,三位购房者在青羊区蔡桥派出所报警并获受理。而该房产经纪公司加盟的房产品牌认为,“从始至终,这个确实是加盟商个人行为。”不过,购房者们却不认可,在他们看来,门店招牌、公章等等信息,都让普通人很难说这是“个人行为”。

  两次交涉后,2月4日下午,平台方品牌管理人员表示:“平台不会不管,会大力协助,找到这个人,把钱要回来。”另一方面,如果品牌方出现名誉损失,“我们同样会起诉他。”现场,该工作人员和遭遇损失的购房者们建立了微信群,继续之后的沟通处理。

王女士与胡某签订的意向金协议

  遭遇:中介称“有内部房源”收取20万意向金

  因为买房的问题,王女士操碎了心。通过别人介绍,去年她认识了房产经纪人胡某。王女士了解到,胡某是四川漪瑶居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法人代表,这家公司也是某知名房产交易平台的加盟店,而且胡某把自己的身份证正反面也发给了王女士。“所以也比较信任他。”王女士说。

胡某在聊天中向王女士的说法

  “他说他有高新区一个小区的内部房源。”王女士回忆。在聊天记录里,胡某称这套内部房源备案价330万-340万元,不过“溢价”(加价)150万元。胡某提出,要先交20万元的意向金,之后再走资料审核、签认购合同的步骤,“完成所有手续,包括备案,贷款的话要2个半月。”胡某称,为了让王女士放心,他提出,意向金的收款凭据上会盖财务章,双方也会签署协议,并盖公司公章。

  “我们是出于信任这么大的房产经纪品牌,他加盟的这个品牌、这个平台,也在门店看了他所有的证件,确实是正规的加盟店。”经过考虑,王女士同意了胡某的方案。1月5日,双方签署协议,胡女士也向胡某的个人账户转账20万元。“当时也疑心过为什么是个人账户,他说,这个事情本来就很隐秘,不好走公司账户。”王女士说道。协议中明确,如果委托最终未能完成,胡某还会按照意向金的30%进行赔付,逾期一日还需支付违约金。

  骗局:收了70多万房款后 中介失联

  与王女士情形类似,罗先生也被胡某告知“有内部关系,房价能便宜”,罗先生说,他分三次向胡某的账户转去了共计47万元,其中订金2万、意向金10万、3万元保密违约金,和支付给胡某的32万元,“相当于给他个人的。”

罗先生向胡某转了32万“服务费”

  通过胡某购买二手房的苏先生夫妻俩,去年12月份过户后办证时,被胡某告知其有内部关系,“说把税费交给他,他去交的话有优惠,会返款。”但转去6万多元后,办证当天胡某又称优惠还在走程序,无奈,苏先生他们只好自己再正式交了一次税费。

罗先生与胡某签订的协议

  1月18日,王女士询问胡某新房购买的进展时,胡某还回复王女士签约时间大约在“月底或者月初”,又过了三天,考虑到下周就是月底,王女士再次询问进展,胡某便再没有了回音,“电话也联系不上了。”

  另一边,按照约定,1月25日罗先生要和胡某去售楼部签订购房合同。罗先生说,那天他们到了售楼部外面等胡某,“没等到人,打电话也联系不上。”

  王女士告诉记者,因为找不到胡某,20万元意向金也不知去向,他们便去往胡某公司加盟的房产交易经纪平台公司要说法。“但是公司说,这是胡某个人行为,是他接私单。可我们在你加盟店里签约,还盖了公章,我们作为普通消费者,怎么去判断这个是加盟店的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王女士向胡某转账20万

  1月25日,王女士去青羊区蔡桥派出所报警被受理。记者了解到,罗先生、苏先生他们也都报了警。

  1月26日,王女士等也拨打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问题。记者注意到,2月3日,青羊区相关部门在回复中表示,已责成区住建交局进行调查处理,“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您立即向属地派出所报警,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正当合法权益。 ”

  1月26日晚,王女士等人再去胡某门店时,发现招牌以及内部标识全部被撤除,店也关了门,门店在房产平台上也下架。

住建部门回复截图

  加盟平台:是加盟商个人行为 将协助购房者找人

  2月2日下午,记者与王女士、罗先生等再次来到胡某公司的加盟平台。等待许久后,一位自称是平台品牌经理身份的人赶来接待了大家。

  该品牌经理强调:“从始至终,这个确实是加盟商个人行为。”根据他的解释,加盟商必须遵循平台管理手册要求,“所有的房源、客源必须录入系统,合同得由系统去打,才会生成标准合同。如果没有这些举动,可能就涉及“私单”。

  该经理表示:“品牌方不会放着不管,会协助追溯这个人。”另一方面,他提到,如果品牌方出现名誉损失,“我们同样会起诉他。”

  “我们发现胡某严重违反行业职业操守——客户的购房资金我们从来不经手,只会收取看房佣金。”他说道。采访最后,品牌经理承诺自己作为事件专项对接人,现场建了微信群来沟通此事。

  当天晚上,记者也跟随王女士一行去蔡桥派出所了解案情进展。现场办案民警表示,案子目前已经受理,但是还在调查中,一旦有进展会及时通知当事人。

王女士向蔡桥派出所报警

  最新进展:警方已立案侦查

  2月5日,记者再度拨打胡某的手机时,电话始终是无人接听的状态。记者也向该号码发去了短信,未获回复。

  时近元宵节,苏先生夫妻以及王女士等告诉记者,事件仍然没有进展。最近一次与房产交易平台的沟通是2月22日,平台方的品牌经理在微信群中介绍,接触过胡某的父亲以及朋友,但胡某依然失联。期间,王女士询问平台方是否有针对客户的“实质性解决方案”,该经理表示,“你可以反馈出来,我向领导反馈”。

  2月24日,王女士收到平台方的回复,在强调王女士等的购房合同不在平台业务管理系统、“交易房产”不在平台房源库后,建议王女士等通过诉讼途径处理。对于平台方的说法,王女士等不能接受,她也告诉记者,自己近期也在接洽律师。

  另一方面,2月25日王女士等也收到警方回复的信息,他们“被诈骗一案已于2月24日立案侦查”,立案单位为蔡桥派出所。

  红星新闻记者 彭亮 刘成梦 摄影 解钊

  编辑 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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