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安徽淮南。交警在路面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行动时,发现一位大货车驾驶人的驾驶证异常,仔细检查后确认为假证。
交警:你已经记满12分了。
王某:“记满12分了?”
交警:“已经停止使用了。”
对驾驶人王某进行调查后得知,王某原本持有B2驾驶证,今年1月份因酒驾被记12分、降级,并被暂扣。
交警:“这个字不对。陕西省呢?应该是陕西省西安市。”
王某并没有就此吸取教训,而是通过朋友搞到一张假证继续驾驶大货车。
最终,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两项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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