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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临沂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年04月26日 00:26 新浪网 作者 闪电视频

  齐鲁网临沂4月26日讯 “五一”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临沂市纪委监委对外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莒南县板泉镇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

  2019年3月,临沂某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承揽了板泉镇扶贫档案材料的复核审查业务。4月10日(星期三)中午,该公司负责人吴某某邀请刘永波中午一起就餐,刘永波又邀请板泉镇计生办主任刘玉刚一同参加,就餐费用由吴某某支付。莒南县纪委给予刘永波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刘玉刚作出深刻检查。

  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农技站站长郭学习、李埠工作区工作人员何建欣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

  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中午,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农技站站长郭学习、李埠工作区工作人员何建欣接受辖区内某农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梁某某邀请,在凤凰岭街道办事处一餐馆就餐。期间何建欣饮用白酒,餐费由梁某某支付。郭学习在今年1月份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东区纪委给予郭学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何建欣党内警告处分。

  沂南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杨成志、胡玉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

  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中午,沂南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杨成志、胡玉川接受沂南县某旅游度假村副总经理国某某邀请,一起到沂南县城一火锅店用餐。期间,杨成志、胡玉川饮用红酒和白酒,餐费由国某某支付。沂南县纪委分别给予杨成志、胡玉川党内警告处分。

  高新区罗西街道办事处行政管理科工作人员刘洪刚违规午间饮酒问题。

  2019年4月5日(清明假期),罗西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要求工作人员在职在岗。刘洪刚于当日10时30分,未履行请假手续早退回老家,并于午间饮用白酒。下午3时,察访组核实时,其拒不配合。高新区纪工委给予刘洪刚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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