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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扩大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范围

潍坊扩大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范围
2021年01月26日 18:37 新浪网 作者 闪电视频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6日讯 26日,记者从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获悉,本次《通知》出台的措施,对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主要内容。

  在制度保障方面,扩大了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覆盖范围,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依申请及时纳入“单人保”救助;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在保障标准方面,建立了与潍坊市经济发展水平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潍坊市低保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在2019年12月提标的基础上,2020年又进行了2次提标,困难群众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得到更大提升。目前,潍坊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19元和537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935元和760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能力等级,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分别按照每人每月640元、320元、200元标准发放(护理补贴是发放给照护人或照护机构)。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二级残疾为每人每月150元,三、四级残疾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为每人每月150元,二级为每人每月120元,以上标准全部高于省定标准,同时潍坊市将补贴范围扩大到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为每人每月发放80元护理补贴。

  以上措施的出台,为做好潍坊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随着保障标准的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必将进一步提升。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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