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35秒|警示案例!女高中生冲抢黄灯被撞飞受伤,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5秒|警示案例!女高中生冲抢黄灯被撞飞受伤,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2021年04月12日 17:23 新浪网 作者 闪电视频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2日讯 17岁女高中生驾驶电动车冲抢黄灯,被正常行驶的汽车撞飞受伤,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近日,聊城交警支队高唐大队通报一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监控视频显示,唐某(女,17岁,高唐县某高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汇鑫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政通路十字路口处,因未按信号灯通行(据监控视频推断为冲抢黄灯),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刘某(女,26岁)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侦查后判定,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刘某驾驶机动车未注意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高唐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冲抢黄灯很危险,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一定要等一等。

  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聊城报道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