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毁掉学术的不是“网文10万+算论文”而是学术行政化

毁掉学术的不是“网文10万+算论文”而是学术行政化
2017年12月11日 09:47 教育彩色作者:教育彩色

  浙江大学日前发布《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在校师生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网文将可认定为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该《办法》推出后,引发广大师生和网友热议。

  毁掉学术的不是“网文10万+算论文”而是学术行政化

  对这一学术新规,最有意思的讨论,恐怕是如果有一名浙大教师,针对这一新规,写了一篇网文,达到10万+的点击量,这算不算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假如算,那其他老师辛苦撰写论文,发给期刊,等候评审消息,过了评审,还要等排版、出版,显得多么不值。

  舆论对这一新规讨论得很热闹,各路人士纷纷表达对新规或赞成、或反对、或调侃的意见。可是,却似乎忘记了一点,作为浙大已经正式下发的文件,不管舆论争议如何,都将在浙大实施。也就是说,讨论浙大新规,对改变新规是几乎无用的。有人可能会说,讨论对浙大改变新规可能暂时无用,但对其他大学出台类似的规定会有用——会对其他大学制订类似办法产生影响。

  这可能高估了舆论的影响了。这一新规,舆论不应该急于表达支持或是反对的意见,因为这属于学术事务,而学术事务属于学校内部事务,内部事务学校有自主权——舆论不应该干涉学校自主权。舆论应该关注的是,浙大出台这一新规,在校内是否听取了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意见,是否得到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同意,以及浙大的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否独立进行教育和学术事务的管理和决策。这是关系到大学实行学术自治的根本性问题。如果浙大出台以上规定,是学校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决策结果,那事先必定经过充分讨论,对于决策结果应该尊重,反之,如果这一新规,只是学校行政部门做出,并没有听取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意见,那这一规定,不论舆论有多么赞成,也是有问题的。

  其他高校是否出台这样的规定,规定是否合理,其基础不是其他大学是否有这样的规定,而是应由本校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结合本校的办学情况,决定是否出台这样的规定。这是比“网文10万+可算学术论文”这一规定本身更应该引起舆论重视的。但是舆论基本对此毫不关注。

  有舆论称“网文10万+可算学术论文”会毁了学术,但其实,真正会毁掉学术的是对学术的行政管理和评价。这是我国高校学术评价存在的最大问题:学术行政化和功利化。

  毁掉学术的不是“网文10万+算论文”而是学术行政化

  众所周知,我国高校对教师的评价十分看重论文,甚至已经演变为“唯论文论”。而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学术行政化的结果。简单来说,就是由学校行政部门制订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然后再由行政部门具体落实。从学校办学政绩以及考核、评价方便出发,我国高校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师考核指标,都是数量化指标,对于论文,具体指标就包括论文发表数量,以及论文发表的期刊档次(如浙大所发文件中提到的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等)。针对这一指标,教师们就花大量精力用于撰写和发表论文中。有人说,重视论文,表明学校重视学术研究,搞学术研究撰写论文也天经地义。可是,我国高校行政重视的并非论文本身,而是论文的发表。这两者并不是一回事。

  举个简单例子。某人要评职称,重视论文的做法,应该是由申请者提交论文,由评审专家针对论文进行评价并组织答辩;而重视论文发表的做法,则是只要求申请者提交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评审者计算数字即:发表了多少篇、期刊的影响因子多少。我国高校现在采取的办法是后者,而非前者。结果是,教师们都把精力花在炮制论文上,甚至出现论文造假、论文抄袭、买卖论文交易。读者们想想这背后的逻辑就可以了:花钱买论文、发表,然后只要说论文发表了,交上发表的期刊封面和目录,根本不看写了什么,也不问进行了什么研究,就得到认可,这漏洞如此之大,会没有人钻吗?

  而重视论文发表的评价,就是学术行政评价,从本质上说,这种评价在乎的不是论文的原创价值,在乎的是论文发表给学校带来的学术政绩。正是由于我国高校教师在强调论文发表的评价体系下,想各种办法发论文,所以我国大学在各大世界大学排行榜上的排名节节攀升,但很多人清楚的知道,很多发表的论文,就是派考核、评价和职称晋升的用场,并没有什么创新价值,甚至被斥为垃圾论文。重视论文原创价值的评价,会针对论文本身,而不是在乎其是否发表(有的论文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得到发表),发表在什么期刊上,日本2002年获得诺贝尔化学奖的田中耕一,其获奖成果就发表在一次会议上,而他本人发表的论文也很少,都是发表在不很重要的学术杂志或会议。

  毁掉学术的不是“网文10万+算论文”而是学术行政化

  在浙江大学举行的大学生机器人设计大赛,图片来源:浙江大学官网

  浙江大学出台的“网文10万+算论文”新规,基本就是行政评价的延续。诸多迹象表明,这是由学校行政出台的规定,对网文的评价,实行的也是数量评价,诸如,规定明确“较大网络传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10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其中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10万;头条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40万。要知道,虽然阅读量是评价一篇文章的指标之一,可是,有价值的严肃文章,点击率不一定高却是客观事实,以阅读量来评价作品,一方面可能导致为博眼球、赚点击率的炒作,另一方面则可能出现“刷阅读量”的弄虚作假。当然有人也说,一篇网文获得10万+不容易,可是,鉴于高校已经出现的不择手段的论文造假,实现10万+在这些手段面前,根本就不是难事。而如果按照学术评价,只要文章有价值,它发表在何处并不重要。评价应该关注论文本身。

  近年来,我国教育部门和科技部门都纷纷意识到唯论文评价存在的严重问题,因此要求高校在评价教师时要破除“唯论文论”,可是,改革却很艰难。最大的阻力来自于行政管理和评价体系,即行政部门主导教育和学术资源的配置,并主导整体的学术评价改革。学术评价从行政评价回归到学术评价,关键在于要在高校内实行行政权和教育权、学术权分离,把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成为最高的学术权力机构。教育部也曾为此专门发文,明确高校建设学术委员会的规程。但是,真正建立能独立发挥学术管理和评价作用的高校目前还很少,重大的学术决策,还是由学校行政说了算。

  回到浙大的新规上,现在大家所见的是浙大的红头文件,而从学术管理和评价角度,在出台这样的规定之前,在校内应该有充分的讨论,学校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的委员,应该就此发表自己的意见,是赞成还是不赞成,赞成的话,该怎样按照学术标准,进行评价、认定等等,而全校的师生也要就这与自己利益切身相关的评价改革,表达自己的意见。只有高校建立学术共同体,按学术原则和标准进行学术评价,处理学术事务,才会引导师生重视学术研究,追求学术创新,有学术尊严意识和学术荣誉感,而不是把精力用到炮制论文,追求论文发表,追求10万+上。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