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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赵芳杀妻案始末:逼迫妻子与他人夜宿,因妻子不从而怒杀之

清末赵芳杀妻案始末:逼迫妻子与他人夜宿,因妻子不从而怒杀之
2021年05月08日 10:40 新浪网 作者 文史大狮

  自古杀奸之案数不胜数,而丈夫逼迫妻子与他人夜宿,因妻子不从而怒杀妻者世间罕见,清末光绪年间河南商丘赵芳杀妻案便是其一。

  彼时商丘为县,隶属归德府辖制,东乡有一村户,户主姓赵名芳,祖辈以务农为生,其父以贩卖枣子为业,发迹之后购买良田数顷,在当地可算首屈一指的大户。

  赵芳为家中独子,从小备受溺爱,混不讲理,长成之后更是品行恶劣,终日与乡间无赖为伍,嗜赌如命,其父屡屡训诫,反遭恶言相向,不但不知收敛,反倒越赌越大,其父眼见辛辛苦苦攒下家业一点点被逆子败光,气恼之下,抑郁而终。

  没了父亲的制约,赵芳更无检束,不到一年光景,便将良田卖光,房产耗尽,落了个鹑衣百结,状若乞丐的下场。无片瓦遮风避雨,只得哀求亲戚周济,有个亲戚实在不忍见他两口子露宿街头,于是将自家闲置的一处破院权且借给他栖身。

  如此落魄的窘境之下,赵芳仍劣性不改,或骗或偷,钱一到手,立即吆五喝六,不到口袋朝天,绝不肯偃旗息鼓。

  赵芳七岁之时,其父为其定了一门娃娃亲,女子为同村向氏女,十六岁嫁到赵家,温良贤淑,孝顺公婆,对丈夫很有礼节,丈夫在外豪赌,她也只是婉言规劝,而不敢有任何阻拦。眼见着丈夫一天天把家业败光,她也只是把眼泪往肚中咽。有一次她只多说了几句,便被赵芳一通好打,养了三天才勉强能够下地。娘家就在本村,却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为由,对她不管不顾,任由赵芳对其施暴。由此可见身处封建礼教之中的女子,地位是何等的低下。

  有个经常跟赵芳厮混的赌徒名叫胡约,早就对向氏的美色垂涎三尺,如今见赵芳已经一贫如洗,向氏又得不到任何人的关心,于是动起了歪心思。一天,胡约在街头拦住因输了钱而垂头丧气的赵芳,问赵芳是不是又输了个精光?赵芳没好气地推开他,继续走自己的路。胡约赶紧追上去,拽住赵芳的胳膊不放。赵芳问他是不是要找茬打架,胡约说不想打架,只想帮着赵老弟翻本。

  赵芳一听,反倒笑了,对胡约说,哥们儿已经身无分文,家里面也没得东西可卖,哪还有钱翻本。

  胡约说怎么没有,你家有个宝贝,只是你舍不得出手罢了,你只需把你家那个宝贝借给我一次,我便借给你现钱让你翻本。

  赵芳更觉好笑,自家有宝贝,难不成自己不知道,倘若真有宝贝,还至于混成这幅倒霉模样。

  胡约这时才小声说,你家那个跟守寡没两样的老婆,不就是一件宝贝么?反正你放着也不用,不如借给我用,我也不贪,就用一回,用完之后,全须全尾地还给你。说着话,胡约从兜里摸出一块银元,在赵芳的眼前晃了晃,让赵芳好好掂量一下划不划得来。

  一见银元,赵芳两眼发光,顿然点头,连说划得来。胡约一见好事要成,乐得合不拢嘴。但赵芳却突然面露难色,沉吟一下,告知胡约,向氏老 实听话不假,但性情固执,倘若明着跟她把话说了,她必定不会答应,闹不好还要寻死觅活。法子倒也不是没有,但需胡约有耐心才行。

  胡约问他究竟什么法子?赵芳说,待至向氏熟睡之后,我借上茅房出去,换你假扮我就是了。胡约大喜,答应好事之后,准定把银元给赵芳。事不宜迟,当晚就干。

  夜半时分,赵芳假装肚胀入厕,此时胡约早已在外等候多时。赵芳将胡约引至寝门,胡约进去,他则在外看门。胡约脱衣履毕,一跃登床,由于屋中漆黑,他一个没留神,居然将额头磕在墙上,不由得喊出了声。

  向氏立即惊醒,问他究竟是何人?胡约见身份败露,也就不再遮掩,将自己跟赵芳定好的事情全盘托出,并威胁向氏但但敢不从,他就要行凶伤人。

  向氏羞愧难当,誓死不从,奋声呼救,赵芳害怕被人听到,赶紧进屋,用枕头捂住向氏的脸,让胡约尽管行事。如此一闹,胡约兴致全无,愤愤骂了几句,跳下床大步离去。

  胡约走了,赵芳反倒怒了,眼瞅一块银元就要到手,全因向氏烈性而化为泡影,盛怒之下,将向氏一通好打。向氏饱受屈辱,见丈夫居然如此无情,她也就不再懦弱,不但跟赵芳厮打,还扬言要将丑事宣扬出去,让赵芳永远没脸见人。

  赵芳怒不可遏,将向氏打倒在地,蹿到灶台边,抄起菜刀,朝着向氏的头部连砍数刀,直至向氏倒卧血泊之中,他才意识到惹出大祸,赶紧将菜刀丢掉,逃之夭夭。

  待至邻居听到动静赶到之时,向氏已经气绝身亡。邻居一面向氏的娘家报信,一面喊来地保,这是人命案,地保立即骑马到县衙禀报。县令随即发出飞签火票,要求速速捉拿赵芳归案。

  几天之后,逃至邻县的赵芳被人抓获,公堂之上,一通好打,赵芳将自己如何与胡约订约,又是如何杀害向氏,一五一十毫不保留地供出。县令让人将胡约抓来对峙,胡约自知有罪,只能乖乖说实话。

  有口供为证,此案很快了结。赵芳被判斩监候,胡约杖打一百,发配关外苦寒之地充当苦力。要说胡约真是好命,没几年清朝覆灭,他从关外返回,不敢回原籍,来到天津,在码头上谋了个脚夫的差事。

  某日闻听《大公报》有偿征集各地奇闻奇案,遂立即前往报社将自己曾经做过的龌龊事如实吐露,借此换几个钱用。大公报向商丘县署求证真伪,得到答复确有此案,县志中留有记载,并非无稽之谈。如此,此案被公诸于世,看罢之后,让人深感荒唐之余,不免又为向氏的遭遇而感到惋惜。

  (文章参考自旧时文献档案,配图为清末旧照,与文中人物并无实质性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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