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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了辆豪车,难道真的需要拿“命偿”么?

撞了辆豪车,难道真的需要拿“命偿”么?
2018年03月07日 16:51 黑暗兴衰耽恋整作者:黑暗兴衰耽恋整

  “撞豪车”一直以来都让人谈虎色变,这几年因为“撞豪车”发生的“闹剧”也不在少数,

  前有飞度车主因为撞劳斯莱斯当场下跪,后有宾利女车主对肇事车叫嚣:“这车你赔不起,准备卖房吧!”,近期更有报道称某人撞豪车后表示:“他那么有钱,干嘛叫我赔?”

  在这些事件中,我们看到了当事人的恐惧、狂妄以及扭曲的价值观,所谓的“自由、平等、责任”在金钱面前变得“荡然无存”。

  撞了辆豪车,难道真的需要拿“命偿”么?

  对于这些事情引起的社会反响,有些人开始就这一“现象”进行研究撰稿,阅读资料时,给小编印象最深刻的是一篇关于“豪车险”的文章,文章中提到,这些价值动辄上百万的车辆,维修费用同样高的惊人,希望以后的保险公司增加一条针对“撞豪车”的保险,以保证平民老百姓车主出行时不会有“天降巨额赔款”的事情发生。

  撞了辆豪车,难道真的需要拿“命偿”么?

  读完这篇文章后,小编思索了一阵,认为此观点有道理,但这“豪车险”目前仍不完善,还需要时间,首先我们从“撞豪车”这个事件的性质讲起:

  1

  豪车的“危险性”

  大多数人其实对汽车的了解程度并不高,对所谓“豪车”的概念非常淡薄。小编曾与几位大叔在车上聊天,旁边一辆克莱斯勒300C驶过,他们看到这辆车议论了半天:“哎呀,这肯定是好车啊,看着好高档啊,是不是劳斯莱斯啊......”,小编赔笑之余见到一辆宾利欧陆从他们身边经过,他们却熟视无睹。

  撞了辆豪车,难道真的需要拿“命偿”么?

  这从侧面证明,如果撞到豪车,对于天价的赔偿,他们在事先是无概念的,也是毫无防备与预警的,

  一旦撞上,下了车,才发现大事不妙。

  那么豪车对于普通人来说,

  是否就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危险”呢

  ?对于如此危险的东西,有关部门是否有责任和义务对其进行特殊管理和警示呢?此处并非调侃,也非危言耸听,面对时刻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事物,却让其堂而皇之的在大马路上与车流混成一团,发生擦碰,那就是几十上百万,这样的危险程度绝不亚于“高压电”,豪宅区的道路也很容易成为“恶性事故多发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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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豪车是否还是“车”?

  交通事故,肇事方主责或全责,需要承担主要费用或全额赔付,这对普通的交通事故来说是适用的。因为哪怕撞到较为高档的汽车,以一般的家庭承受能力来说仍然是可以支付的,可撞到的如果是百万级甚至上千万的豪车,从赔付金额上来讲,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家庭所能承受的范围。其实事件本身是小事,开车哪有不磕磕碰碰的,但这里对于豪车来说,车辆性质其实就已经发生了变化,

  从一个“交通工具”变成了一个“奢侈品”或“藏品”,甚至是

  “移动金库”。

  我们试想如果你成天抱着一个几百万的古董在大街上到处走,一有人碰到了就让他赔,这在大家看来肯定是“有病”,而且是标准的“碰瓷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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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人性与价值观的扭曲

  对于“撞豪车”的事件,有新闻采访过一些常年在路上开车的司机,发现他们的回答令人实在“哭笑不得”。其中一位公交司机师傅称:“我们公司里面呢,有一张图片,上面印了很多豪车的照片和车标,要求都记下来。如果在路上看到这些车,尽量绕着走,如果发生意外要撞上了,那宁愿去撞旁边的车也不能把图上的那些豪车给撞了。”“宁愿撞人不撞车”,“豪车比人命更贵”这样的“价值观”在逐渐传开,这不禁让我们心里一凉:

  车怎么也是个死物,为了少赔钱,宁愿当“凶手”剥夺他人的生命,这样扭曲的价值观我们应该照单全收么?一个维护交通安全,让全社会获得便利的交通法因此就要变成恶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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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再来说说“豪车险”

  与其说这是一种“保险”,不如说这是一种对于广大车主的“保护”。但小编认为,应该购买“豪车险”的并非广大车主,而是豪车车主自己。首先声明小编并没有在鼓励肇事或者为肇事者开脱,而是因为“豪车事故”中,肇事方成了真正的“弱势群体”,

  面对巨额的赔偿金无力偿还,但对于犯下的过错却必须予以“处罚”

  。试想一下,收藏梵高画作的藏家,会不会给自己的藏品买个保险呢?必然会!

  撞了辆豪车,难道真的需要拿“命偿”么?

  若真的出台“豪车险”小编个人建议可以如此假定:

  1.“豪车险”由豪车车主强制购买,与交强险性质等同,算作独立的出险次数,与商业险和交强险出现次数不重合。

  2.豪车险的赔偿数额较大,但数目固定,多出的范畴仍需要由肇事方承担。

  3.在豪车受损后,肇事方可要求车主报“豪车险”,但其来年的豪车险保费以及因出现次数产生的上涨费用,均需要肇事方承担,且出台固定数额标准的“误工费”由肇事方承担。

  以上纯属小编不成熟的个人建议,目的是希望这个“豪车险”能从根本上消除大家对于“撞豪车”的恐惧与阴影,也有利于提高交通效率,降低社会总体时间成本。如果大家有什么想法,也可以留言,互动交流。

  结语:

  我们总能在各种公益广告上看到一句标语:生命无价。但现在的一些规定已经不够与时俱进,生命间接地变得“有价可循”。在这样的环境下,大家失去了对于生命本身的“敬畏”,生命便变相成为了标签下的“商品”,从而让社会产生了“豪车要比人命贵”这样令人感到心寒的言论与态度。死物真的值得去拿命偿么?金钱真的大于命么?各位看官,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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