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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开矿谋利 保山市原副市长耿梅被公诉

为他人开矿谋利 保山市原副市长耿梅被公诉
2020年07月10日 16:33 新浪网 作者 人民网

  人民网昆明7月10日电 (程浩)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10日消息,日前,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隆阳区委原书记耿梅(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耿梅利用担任昌宁县县长、县委书记、隆阳区委书记、保山市副市长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矿产资源开发、探矿权转让、工程项目合作、生产设备采购款拨付、银行贷款、获取政府扶持资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耿梅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巨额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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