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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态环境部门优化环保执法方式 实行差异化监管

辽宁生态环境部门优化环保执法方式 实行差异化监管
2021年01月19日 06:47 新浪网 作者 金台资讯

  1月18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更好发挥环保执法监督作用,有效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执法“正面清单”运用,目前全省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2142家企业已免于或减少现场检查。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去年3月以来,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执法“正面清单”制度,针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和已安装在线监控且运行稳定的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管理,优化环保执法方式,实行差异化监管。

  “我们选出环境信用良好,污染小、风险低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尽可能减少现场执法。”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汪琛棋介绍,对于已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执法部门更多通过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检查,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绝不是不管不问、降低要求。汪琛棋介绍,“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事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监管上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若有群众举报,或在非现场检查中发现有环境违法问题,核实后都将依法严肃查处。如此前被列入“正面清单”的沈阳国润低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其有违法超排污染物行为,执法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严肃查处。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优化“正面清单”适用范围,对环境守法企业形成正面激励。

  对守法企业要“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则“利剑高悬”。我省以环保执法的重拳,倒逼产业升级。2020年,通过对全省菱镁行业进行全口径交叉执法检查,共建立1766项环境问题台账,已完成问题整改1724项。清理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19家“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2020年全省查处案件数量较上一年增长66.1%,其中适用按日连续计罚案件数量较上一年增长33.3%,限产停产案件较上一年增长75.9%,环境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了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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