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吉林省公安厅发布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通告

吉林省公安厅发布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通告
2021年01月26日 08:29 新浪网 作者 金台资讯

  为保障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和社会大局稳定,1月25日,吉林省公安厅发布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通告。

  通告指出,依法严厉打击妨害传染病防治违法犯罪。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已确诊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或新冠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疫情防控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违法犯罪。对故意编造虚假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或明知是涉疫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自媒体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导致疫情虚假信息及其他相关有害信息传播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伤医、医闹等违法犯罪。对辱骂、恐吓、伤害医务人员,打砸、毁坏医疗设施或者在医疗机构、医疗隔离点滋扰闹事,致使医疗、工作无法进行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借机诈骗等违法犯罪。对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冠肺炎的假药、劣药的;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新冠肺炎,实际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实施虚假广告、诈骗行为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依法严厉打击聚众哄抢、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对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特别是疫情防控和保障物资的;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等防护用品以及涉及民生的基本物品价格,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记者刘巍)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