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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将出生缺陷防治纳入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攻坚行动中

湖北省将出生缺陷防治纳入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攻坚行动中
2021年04月12日 17:05 新浪网 作者 金台资讯

  为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以下简称“323”健康问题),不断提升湖北省人民健康获得感,打造健康中国行动的“湖北样板”,近期,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将“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目标任务纳入“十四五”规划,同时,将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等3项妇幼健康指标作为考核指标。

  出生缺陷危害极大,是导致早期流产、死胎、围产儿死亡、婴幼儿死亡和先天残疾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每年新增出生缺陷约90万例,占出生人口总数的5.6%,平均约30秒就有一名缺陷儿出生,出生缺陷儿中约30%在5岁前死亡,40%为终生残疾。出生一个缺陷儿,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严重影响家庭的幸福和生活质量。

  多年来,湖北省持续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逐步健全,三级预防深入落实,出生缺陷救助保障不断完善,特别是预防出生缺陷惠民项目深入实施,出生缺陷防治经济社会效益取得显著成绩。但困难和问题并存,特别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出生缺陷工作仍面临巨大的挑战,形势异常严峻。

  为着力解决这一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省卫生健康委在湖北省妇幼保健院设立了“湖北省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办公室”,牵头做好全省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与推进工作。中心将发挥作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引领辐射作用,明确3至5年攻坚具体任务目标,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出生缺陷防治服务体系,抓好三级预防,做好防筛管治四个层面任务,指导组建市县乡三级防治体系,同时建立工作机制,在13个市州成立出生缺陷防治管理分中心,制定标化、量化、可评价的指标,开展科学攻坚行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国家卫健委妇幼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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