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秉承绿色司法理念 宁波法院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

秉承绿色司法理念 宁波法院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
2023年01月14日 11:44 新浪网 作者 金台资讯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近年来,宁波两级法院坚持将“绿色原则”贯穿至司法实践始终,以优质高效的生态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助推大美宁波建设。

  严惩环境污染犯罪

  密织保护法网

  “我以为自己只是出租房子,租客做的事和我没关系。如果知道要承担这么严重的后果,我肯定会对租客的行为加以关注。”在开庭过程中,年逾五十的房东傅某追悔莫及。

  2020年6月初,傅某向田某、汪某出租房屋用于开设不锈钢软管振抛加工点,并应租客要求挖掘了一条排放加工废水的排水沟。此后,加工点直接排放的废水污染了周边农田。

  宁波余姚市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傅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同时判令傅某与其他两名被告连带承担生态损害赔偿4.7万余元。

  在污染环境防治案件中,人民法院既依法追究生产者、非法处置者等直接破坏环境的行为,也依法追究提供场所者的相应责任。

  宁波两级法院始终贯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理念,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切实筑牢生态环境的司法防线。

海曙法院组织村民收看一起涉集体土地资源案件庭审。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除此之外,面对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水源、油烟、噪声等污染问题,法院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宁波某模具厂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排污项目违法,坚决支持环保部门取缔污染项目。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认定在居民住宅楼开设餐饮店系违法行为,依法支持综合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将车库改为冷库的噪声侵权者拆除全部制冷设备,为小区居民按下“静音键”。

  同时,宁波两级法院全面落实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发挥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模式、程序、团队专门化优势。2022年以来,共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1392件。

  践行恢复性司法

  倾力守护大美宁波

  陈某系某采石场负责人,于2008年取得一处集中开采区的石料采矿权后持续进行超底盘开采,至2016年12月已累计非法采矿约55万立方米、137万吨,价值2221万余元。为逃避监测,陈某还以平整地面、环保需要等名义,将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渣、泥土等施工垃圾回填至超底盘开采区。

  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两被告充分认识到错误并与检察院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两被告自愿全额承担2221万余元赔偿责任,并于180日内按照修复方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逾期不修复或修复不合格则将承担275万余元生态修复费用。

  良好生态环境是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共同富裕的亮丽底色。近年来,宁波法院全面推进“恢复性司法”,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始终,鼓励被告人通过承担劳务、补植复绿、支付补偿金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努力做到惩罚犯罪与恢复生态“双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2022年,宁波两级法院采用“恢复性”司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41件。

余姚法院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宁波两级法院充分运用增殖放流生态模式,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2022年5月,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联合检察院、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在梅山湾建立了宁波首家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基地。在世界环境日期间,宁波北仑、余姚法院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鱼苗560余万尾。宁波高新区法院积极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性司法实践活动,完成补种30株珊瑚树的修复任务。

  此外,宁波市海曙区、慈溪市、余姚市、宁海县等法院结合区域环境特点,设立环境资源“共享法庭”,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的重点保护,打造“共享法庭”体系中的“绿色版块”。

  强化司法协作

  形成工作合力

  保护生态环境,凝聚合力是关键。2022年以来,宁波两级法院不断扩大保护生态司法“朋友圈”,切实推动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象山、宁海、三门三地法院建立环三门湾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2022年4月,宁波市象山县、宁海县、三门县三家法院通过视频连线,签署了《关于构建环三门湾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十大协同工作机制,在类案统一裁判、资源联通共享、生态联防共治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实现跨地区、跨区域环境保护联防共治,有效预防和治理区域化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

  2022年6月,宁波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余姚、高新区等八家法院签订框架协议,共同建立三江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加强区域合作,为三江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此外,宁波中院还建立了宁波市水利执法与司法联络室,努力从源头预防污染,化解纠纷。宁波慈溪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全市域兴水治水的实施意见》,依法妥善处理涉水刑事、行政、执行、公益诉讼等案件,形成保护水资源合力。

  打造普法矩阵

  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今天旁听庭审对我感触很深,也为我们在以后工作中更好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警示作用。”旁听结束后,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说。2022年5月,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通过“四明”云法庭播放了一起涉村集体土地资源案件,海曙区集士港镇深溪村、高桥镇新桥社区部分村民及社区干部在线旁听了这起涉集体土地资源的案件。

  近年来,宁波两级法院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广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讲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故事,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宁波中院在宁波市宁海县前童镇柘湖杨村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普法教学基地,开展“湿地保护+乡村振兴”主题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

“扬帆起航”法治教育基地揭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针对渔民对禁渔期非法捕捞等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联合该县水利渔业局在象山县石浦镇顺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立“扬法启航”法治教育基地,将普法内容与渔业安全生产、海洋生态保护相结合,持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的机制化、精细化、常态化。

  未来,宁波法院将继续保持奋进者姿态,激发创造性张力,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降碳“五大攻坚行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郑珊珊、钟法)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