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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14岁少女被3名超30岁男子带去酒店,吸食笑气后死亡,还有人说这是交友不慎……

连云港14岁少女被3名超30岁男子带去酒店,吸食笑气后死亡,还有人说这是交友不慎……
2023年02月14日 07:30 新浪网 作者 不拖延的行动君

  阴间新闻又多了一个:

  连云港一14岁少女遭三男子强迫在宾馆吸毒致死。

  敢相信这是2023年能发生的事吗?

  可它就发生了,除了离谱和愤怒,不知道该说啥。

  事情是2月1日凌晨发生的,2月7日是少女的头七,这两天才上了热搜。

  据女孩父亲赵先生说,自己的女儿14岁,在上初中。

  事发那天,和女儿打电话,女儿告诉自己,“和朋友在酒吧喝酒一起玩,会回来的。”

  因为女儿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所以那晚最后有没有回家赵先生是不知道的。

  直到医院打来电话,才知道出事了,也就是赵家人写在纸板上的话——

  自己女儿和另一名14岁女孩,被橘子酒店万达店老板、世纪缘楼下酒吧老板、酒吧股东三人,带到酒店的房间内吸毒。

  “对方还欲在孩子们吸毒后精神状态涣散时行不轨之事。”

  “孩子说,她们两个吸了那个东西。”

  赵先生说,同行女孩表示,自己女儿吸完当时就“翻白眼,晕倒了”。

  但是当赵先生女儿昏迷抽搐时,同行女孩要打120急救,却被三个男子阻止了。

  等到最后送进医院时,已经去世几个小时了。

  而据新京报今日报道,吸毒吸的就是笑气。

  “女孩死亡前曾吸食笑气。”

  这个东西应该很多人都听过,一般用来发泡奶油,被有心人拿去追求快感。

  危害堪比毒品。

  网上还有个疑似知情人介绍的更详细:

  另外,有一些人通过一些渠道查到了涉事男子的信息。

  据说在当地,叫那个名字的就一个人,他还是个家暴男。

  不能全部保真,综合来看,大概是八九不离十了。

  花季少女被成年男性带去酒店吸毒。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评论多半都在谴责女孩。

  成了《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所写的一般:

  “他发现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都觉得是自己的错。”

  “所以我不担心她会报案,因为自尊心——会缝上她的嘴……”

  我感觉,女孩的命都没了,于情于理,难道不应该去问候那3个成年男人吗?

  虽然像评论提到的,这样的案例确实有过。

  警务纪实节目《守护解放西3》就播过一个新闻,12岁的小玲怀孕12周。

  还说自己和张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发生关系也是自己自愿的。

  但经过DNA比对,孩子生物学父亲,不是张某。

  也就是说,这个12岁的小女孩,还和其他的男性发生了性关系。

  一个人没能做到自爱,确实可惜。

  但是也要看清,诱骗是诱骗,强迫是强迫。

  一个是人,另一个也是人,当一个人伤害另一个人的时候就是作恶。

  她们14岁出去玩是事实,有人明知道她们14岁还要带去酒店吸笑气也是事实。

  作为一个成年男性无论如何也不该做出这种行为。

  退一万步说,就算女生不自爱不代表就能犯罪。

  14岁能去酒吧、宾馆开房,这个需要严查吧。

  14岁女孩呼吸停了两小时才送医,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属于不作为犯罪,也是事实。

  而且小女孩从哪接触到的笑气?贩毒的更应该千刀万剐啊。

  还有很多评论上来就说,如果我的女儿14岁是这样的,不用外人动手我自己先把她打死了。

  情绪可以理解,但是当你女儿14岁就出入酒吧,混迹社会,最先应该被打死的,是家长吧。

  就跟连云港这件事里的赵先生一样,14岁的女儿打电话给父母说去酒吧。

  竟然同意了?!

  14岁监护人干嘛去了呀!!

  而且十四五岁的女孩子,真不能觉得都是她们的错吧,可能她们连对错都不知道。

  很多女孩,因为父母常年务工,家里只有爷爷奶奶,家庭条件上,她们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

  说白了就是不敢惹事,很容易受欺负,被欺负后又没有大人帮忙,往往只能求助更厉害的“社会大哥”。

  找老师反映问题,会被看做是没种的表现,找校外大哥平事,才是大家认可的方法,这就是风气。

  性格上,自卑敏感缺爱,又很容易就被半哄骗半威胁了。

  更别说现在网上什么人都能当网红,乌烟瘴气的,大环境如此,谁能独善其身。

  最近有个事就是,重庆一13岁女中学生,被同班两位女同学诱导去卖淫。

  然后15岁的男同学负责化妆和拉客,最终找到了一个40多岁的男嫖客。

  被性侵后男子支付3000元,拉客的男学生拿到了2000,两个女同学各自

  拿到了300,受害人拿到了400元。

  这能骂她贪小便宜?她为什么会因小失大,为什么会有这种产业链存在才是重点吧。

  罪恶的源头分明是那些蓄谋已久的人渣!

  我们的目标永远应该是坏人,而不是受害者。

  应该聚焦在摆脱泥潭的方法,而不是只提出问题。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很安全的社会,与性别无关,与经历无关,与工作无关。

  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就不能完全说是某一方的责任。

  这三个犯罪分子肯定必须得受到法律的制裁。

  要是当地的宾馆、酒吧能按法规营业,女生也不至于被带进去。

  对于我们家长来说,爱,是父母的本能,养,是父母的本分,教,是父母的修行。

  疏于教育的家长们也应该深思和警醒了!

  虽然没办法时时刻刻跟着孩子,但是在她们还没有能力独自面对社会险恶的时候,应该打好预防针。

  在她们进入社会的时候,也要帮助孩子认清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它的运转规律是怎样的,人要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

  特别是那些身在教室、父母在外地,心里已经辍学的孩子,已经是这些潜在杀人犯天然的下手对象。

  缺爱就会缺学,缺学就会失教,而失教则会盲从。

  这不仅仅是身体被侵犯的问题,这种缺失会让人把无知当作真理,把龌龊当纯洁。

  这变成了一个可悲的死循环。

  我现在也很担心那个和小赵同行的14岁女生,她因为这件事会回到学校好好学习吗?

  可能心理上的阴影要很久才能消除了,而且代价太大了。

  其实,现在还不是反思的时候。

  洁身自好就能避免接触到这类人渣,那世界真的和平了。

  如果悲伤都能被治愈,那悲剧也无所谓了。

  主要还是调查出事情的前因后果,把该判的都判了。

  很多时候我们再怎么预防,都改变不了有人干坏事。

  有数据显示,每一个被曝光的留守儿童被伤害背后,都有最起码5件类似的案件,丝毫没有浮上水面。

  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件案子被曝光了,可很快下一件又出现了。

  那么如何去惩罚这些罪犯,让他们不敢犯罪,害怕犯罪的后果就很重要。

  就在最近,还发生了一个猥亵少女的事。

  犯罪嫌疑人武某玉曾于2015年、2019年两次因猥亵儿童罪被河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然后今年出来了,结果刚出来2月份,就又盯上一个9岁女童,把人直接强行掳到面包车后实施猥亵。

  这明显就是判的轻了,第一次进监狱和第二次进监狱只间隔了4年,他能被改造好吗?

  猥亵、性侵、给未成年人提供毒品应该量刑从重,才能够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

  真希望有朝一日,法律判决能真正对妇女、儿童特别是对女童有所倾斜,真正起到保护的目的。

  能从重判处这些犯罪嫌疑人。

  图片及资料来源:

  《14岁女孩死亡前疑被3男子逼迫吸毒,家属回应》,新京报, 2023.02.09

  《重庆13岁女孩被同学诱导卖淫,遭男子性侵后分得400》,令人颤栗的腥闻,2023.02.07

  《14岁女孩被3男子强迫吸毒致死,家属回应,令人恶心的一幕出现了》,在人间live,2023.02.08

  《痛心!14岁少女被3成年男性同时强迫+吸毒致死引发全网震怒》,魔都囡,2023.02.09

  作者简介:正经婶儿,人文博士,情感博主,二胎妈妈,畅销书作家,著有《女人不可以穷》(中文➕泰文版)等,拟于年内出版《人类吸猫简史》。影响千万女性,传递闪闪发光的正能量。关注正经婶儿(Id:zjshener),聆听直击心底的智慧观点,同50万+优秀灵魂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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