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盐湖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启动。副区长丁廷轩出席启动会。
根据《盐湖区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工作方案》要求,盐湖区将依托各乡镇办、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为辖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为全部中小学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师,80%以上的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在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通过购买服务,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培育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经验。
丁廷轩指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目标,建立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各类心理健康服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评估,将试点建设纳入平安城市、文明城市、健康城市创建,有效整合和优化资源;要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域优势、人才优势、政策优势,全力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内容来源:盐湖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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