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工作四天半,休息两天半。
这看起来是不是挺美好的一件事,毕竟可以多休息半天,少工作半天。
一增一减之间,等于赚了整整一天啊。
这不简单只是我们的幻想,而是去年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上的建议。
而在最近主管该问题的人社部终于对此作出了回应。
人社部表示由于我国能严格执行现有工时标准的企业都不多,企业加班情况还比较多,所以在企业中进行广泛推广不现实。
即使在一些能够实现的机关单位进行推行,也可能成为这些单位的特有福利,对于其他人并不公平。
对于人社部的这个回应,我们先不管其他的内容。
着重看一点,那就是目前大部分企业甚至都还不能执行现有的工时标准。
在社会中打拼的我们都很清楚一点。
对于一些打工人来说,单休都是奢侈,996只是最基础的事情。
什么时候能够让大部分企业都能严格执行现有的工时标准,我觉得全社会的幸福感就已经会很高了。
接下来我们再说一下中国现有的工时标准,那就是八小时工作制和双休。
按照以前一些大佬的话来说,年轻就得拼命干、拼命努力,这样的休息没有必要。
那在这里我只能说,他们是在害人,是为了自己的私利。
任何一个社会的进步都不是靠着延长工作时间来达成的,靠这种方法所取得的进步,都是虚假的东西,一碰就碎。
学过马克思的朋友们,应该知道两个词: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
其实两个都是资本家提高剥削程度的基本方法。
给大家简单解释一下两个词。
先引出两个概念,那就是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
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指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绝对延长工作日,从而绝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来生产剩余价值的方法。
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指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来生产剩余价值的方法。
假定两种生产方式的工作总量是相同的,前者就是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来完成工作,后者则是通过提高工作效率来完成工作。
并且加班也会影响全社会所有工作人员的休息时间,进而减少了他们在社会中进行消费的时间。
对于社会中的其他行业无法起到足够的刺激,对于社会的经济循环有弊无利。
因此即使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也应该更多地去保障8小时工作制和双休,倒逼企业提高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