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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突然撤诉:陆续有人来劝

“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突然撤诉:陆续有人来劝
2021年04月09日 09:23 新浪网 作者 凤凰网天津

  1996年1月,轰动全国的“南大碎尸案”发生。南京大学某专科专业学生刁爱青遇害,至今仍未找到凶手。2021年3月29日,被害人家属起诉南京大学,要求其赔偿162万元。4月6日刁爱华又发声明称,“出于种种原因”,已撤销起诉。

  4月5日晚,“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突然发声表示撤诉,并称:“与本地的领导沟通后,我们填写了撤诉申请书。我们今后还要生活,孩子还在读书,我们有无奈和苦衷,希望网友们能够理解。”

  另外南大碎尸案受害人姐夫发声:妻子和岳母身体很不好,撤诉原因不方便细说。

  对此,此案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尊重家属决定。

  周兆成律师和受害者家属

  家属未能等到南京大学回应

  在法院答复前1天突然撤诉

  “25年了,每个清明节对我们一家人都是煎熬,这个清明节过得格外煎熬,我们不想再这样煎熬下去。”刁爱青的姐姐称。

  据她介绍,3月29日家属向法院提交了对南京大学的起诉,法院收到诉状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按规定,法院即将作出是否立案回应。

  “这两天,陆续有工作人员和一些亲朋来到我家,询问我们是否有撤诉的可能,也提出想要慰问家里的老人。我们的态度是,这是一起正常的民事起诉,我们希望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一个答复,能够给出这个回应的,只有法院还有南京大学,而不是其他部门。”刁爱青的姐姐称,“遗憾的是,直到清明假期结束,南京大学这段时间并没有就我们提交的起诉进行任何回应,也没有主动与我们沟通。”

  对撤诉原因,刁爱青的姐姐表示,是在与本地的领导沟通后,填写了撤诉申请书,因为今后还要生活,孩子还在读书,一些家人亲戚也在劝。“考虑了种种因素后,我们决定撤销起诉。我们有无奈和苦衷,希望网友们能够理解。”刁爱青的姐姐说。

  代理律师称刁爱青是“文艺女青年”

  希望南大积极协调 警方早日破案

  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称,希望南京大学和家属积极沟通,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纠纷,也希望南京警方可以早日破案。

  周兆成律师称,代理案件过程中,他从刁爱青的家人及生前好友处了解到,刁爱青是个文艺女青年,在去南京读书前,刁爱青从不出门,喜欢一个人在房间里读书。“我在刁爱青的老宅里就看到过刁爱青的书,巴金《家》、《春》、《秋》,徐志摩、沈从文的作品集,还有卢梭《忏悔录》,理查德的钢琴曲,每本书虽然陈旧了,但是封皮都包的好好的,可以看出刁爱青生前特别爱书。”周兆成律师说。

  此前家属起诉南京大学索赔162万元

  律师称学校“懈于管理,怠于行使职责”

  此前报道,因父母年迈,唯恐时日不多,家属于3月29日正式起诉南京大学,索赔162万元。

  从受害者家属处了解到,25年前,被害人刁爱青在南京大学在校期间遇害,刁爱青的父母多次去南京大学讨要说法,当时南京大学以案件尚未侦破,让其回家等消息为由并没有处理。

  此后,刁爱青的父母等了25年,截止起诉前,南京大学未有任何消息。刁爱青父母考虑到自己已经年迈,唯恐时日不多,所以依法提起了诉讼,希望在自己有生之年希望南京大学可以给自己一个说法。

  周兆成律师认为,“南京大学懈于管理,怠于行使职责。”1996年1月10日,刁爱青失踪当天,因其室友违规使用电器,南大宿舍管理老师滥用教育惩戒权, “株连”责罚刁爱青。使其情绪悲愤,离开宿舍,最后遭杀害。

  周兆成律师还提出,刁爱青1996年1月10日夜不归宿,作为管理方南京大学理应及时发现并告知家长,但却怠于行使管理职责;直到10日后,1月19日,警方发现刁爱青尸体后,南大才通知刁爱青父母。正是由于南京大学没有履行宿舍管理职责,延误时间,客观上导致该案错过了最佳的侦破时机。

  南大碎尸案始末

  案发背景

  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内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

  案情经过

  死者刁爱青,女,生于1976年3月,遇害时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人教育脱产班专科一年级学生,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遇害时不满20岁。她住在鼓楼校区南园四舍,该宿舍楼当时人员复杂,流动性大。其父刁X昌,住在江苏省姜堰市沈高镇XX村四组。

  

花季少女刁爱青

  刁爱青是一个从农村刚刚来到南京仅百日左右的年轻少女,很难说有什么仇家,亦或是情敌,也并没有多少积蓄,因此凶手的动机受到了广泛猜测。在广为流传的《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一文中,作者黑弥撒猜测死者是在某种宗教仪式中被杀害的。然而,许多人表示质疑,他们认为碎尸仅仅是凶手为了毁灭可能的线索与证据,而且凶手一定是擅长屠宰、烹饪或者是医术的人。

  据刁爱青生前的好友回忆,她个子高约1.65米,身材适中,长相普通。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一个细节是,这个字迹娟秀的女孩,有时候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复杂化为“刁爱卿”。

  1996年1月10日夜间,刁爱青吃完晚饭出走,据称是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死者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死者一开始并无外出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当时身穿红色外套。

  1996年1月19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一名打扫卫生的妇女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报案。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案发后,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当时附近几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直到案发之后3个月,专案组才撤离南大。

  2008年7月1日,一位当年参与侦查“1·19”碎尸案的警官,虽然已经过去12年,但他对于这一碎尸案仍然记忆深刻。该资深警官表示凶手确实很残忍,我们发现的尸块竟达到2000多块,并不是民间传说的1000多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从凶手碎尸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比较专业的,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亲眼看到过死者的手脚,肢解得很整齐。而且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

  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貌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据这位警官回忆当年南京警方为侦破此案,发动了“人海战术”,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当时南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当年凶手的抛尸地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多达五六个地方。凡是在抛尸现场出现过的人,比如说垃圾箱,只要倒过垃圾的人,我们都会逐一进行排查,当时确实很紧张,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个线索。根据凶手抛尸的地点以及相关调查情况,我们推测凶手应该就住在大学校园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骑自行车进行抛尸。

  根据凶手的碎尸手法,南京警方曾一度认定凶手的职业是医生或屠夫,并对符合作案条件的这两类职业的人群进行了广泛排查。由于被害者是大一新生,交际并不广泛,而且这名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这给警方的调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虽然到目前为止,“1·19”碎尸案尚未能破获,但南京警方从没有放弃过对此案的侦破,据介绍该案已被移交至南京市公安局专门负责积案的部门,继续进行调查。而对于网络上众多网友的分析与猜想,这位警官表示只要推理过程符合逻辑,警方一定会关注的。

  2016年1月19日,网传今天是“南京大学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此后即使抓到凶手也没法追究刑事责任了。但很快,在1月20日下午,公安部刑侦局在官方微博“辟谣“:“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

  公安部刑侦局称,“追诉期”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公安部刑侦局称,此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

  抓到凶手的那一天才能告慰刁爱青

  在2月份时,当年轰动南京的又一起女学生死亡案,南京医学院女生林伶被钝器击打后投入窖井案已经在案发28年后告破,这也给了南大碎尸案的告破足够的信心!

  纵使过去几十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分子也难逃法律制裁!

  综合 |凤凰新闻、网易新闻、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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