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绵阳安居镇一位老人修缮房屋,没想到的运输材料时与村民发生了争执,村民在路上挖坑断路,要求老人支付2400元的过路费才能通行。
事出必有因,到底是村民在故意刁难修房老人,还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真相喃?
据村支书讲述,20年前修路的时候,这位老奶奶一个人居住,没有出钱出力,现在老人家修缮房子安度晚年,那些当初出钱又出力的村民不同意。
最终,经过村支书出面调解,老人交了1500块钱,还有900元是村支书垫付的。
网友热议:
公共资源,集体土地,不出力不出钱,当然就没有资格享受;
这是村民自治,他们自己决定,自己解决,只要不大人不违法;
你觉得村民应该收取老人过路费吗?
这种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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