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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王女士被行李箱绊倒后去世,家属索赔62万,责任该如何界定?

67岁王女士被行李箱绊倒后去世,家属索赔62万,责任该如何界定?
2020年08月23日 13:58 新浪网 作者 酷酷兔影视剧

  这种责任确实不好界定,索赔方承认自己有责任,但他们要对方承担主要责任,而被索赔方则坚持自己无过错。

  五天前,这一案件开庭审理,双方家属各执一词,法院最终没有当庭宣判。

  

  这一案件的过程并不复杂,在去年3月份,67岁的王女士与儿子来到北京西站,准备独自乘车回到石家庄老家。

  就在她们准备刷卡进站时,王女士儿子刘先生突然发现跑错地方,随后二人急忙掉头往出跑,意外这时发生了。

  王女士朝着儿子的方向疾走,由于着急没有看地面情况,一脚绊到63岁刘女士拉的行李箱上,失去平衡后跌倒。

  当时王女士摔倒后没什么大碍,儿子刘先生将其送上了车,在车上王女士就感觉头晕目眩,到站后被亲属送医。

  当时的王女士已经意识不清,先后在三家医院进行了治疗,15天后不治去世。

  王女士儿子刘先生将拉行李箱的刘女士告上法庭,向其索赔62万余元,他认为刘女士存在重大过错,需要担责。

  

  现场视频显示,王女士与刘女士相互避让过,正是因为错位避让,可能导致王女士的视线被挡,才没注意脚下。

  刘先生认为,刘女士在公共场合距离母亲太近,也没有将行李箱贴身而放或者去提示身边人,才使母亲摔伤的。

  但刘女士的丈夫林先生根本不认可这种说法,他说爱人当时正拖着箱子排队进站,而王女士则是逆行撞上来的。

  林先生还说,两人交会时,逆行的王女士理应作出避让,况且爱人已经63岁,不可能随时将一个箱子贴身摆放。

  刘女士的律师称,王女士被刘女士的行李箱绊倒受伤是事实,但正在排队的刘女士并没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林先生还认为,王女士被绊倒后没有及时就医,其子将她送上车,五小时后才被送医,延误了救治时机。

  另外,刘女士律师还称,王女士从条件较好的医院转出,医生反复劝说治疗,但家属要求拔管,最终不治身亡。

  但王女士家属强烈反对这种说法,他们称王女士呼吸衰竭是因脑硬膜下出血,而非拔管所致,拔管是医生建议。

  就这样,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都对监控视频给出了自己的解读,原被告方还当庭用行李箱对事件进行了还原。

  鉴于此案双方争执比较大,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从第三方的角度去看,这一事件确实是个突发意外,一方拉着行李箱正在排队,而另一方则是急着往外面跑去。

  

  结果发生被绊倒的情况,这件事的责任并不好界定,刘女士认为自己很无辜,正在排队进站却突然摊上这等事。

  而王女士家属则认为,要不是刘女士的行李箱,王女士就不会绊倒,是刘女士没有看管好箱子,没有贴身摆放。

  至于到底是谁的责任,可能还要等法院给出最终结论,大概率双方都有责任,但刘女士可能不会承担主要责任。

  公共场合应该如何防范此类事情的发生?这种事确实不好防范,有些意外无法预知,完全预防也是不现实的事。

  像这件事,刘女士将箱子贴身摆放或者王女士走路能看着点,有可能会避免意外。但这种要求不可能人人做到。

  

  总有一些意外的情况出现,“小心台阶”“小心路滑”这种提示经常有,但还是有人会绊倒摔倒,这种情况如何索赔?

  就算行李箱能做到贴身摆放,假若有人还是撞上去绊倒,又该如何界定?按照目前的惯例,家属大概率要索赔。

  所以说,要想避免这种事的发生,就别往人堆凑,除了自己小心谨慎外,尽量要与他人在公共场合要保持距离。

  能想到的就这么多,想要防范确实很难,只能说是最大限度地去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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