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安吉县地方标准规范《枫桥式综合执法队(所)建设与管理规范》正式发布。据悉,该规范包含党建引领、基础保障、三治融合、清廉建设、智慧建设、矛盾化解等10个方面的标准指标,对建设什么样的综合执法队伍、怎样建设综合执法队伍给出了答案。
记者了解到,《枫桥式综合执法队(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在制定过程中,既传承了以“矛盾不上交”为核心的“枫桥经验”,又结合了安吉县深化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还借鉴了各地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先进做法,并将这些经验、成果进行标准化。规范附有《枫桥式综合执法队(所)建设与管理考评细则》,对枫桥式综合执法队(所)的建设、管理、考评等工作作出了系统规定、提供了实操参考。该规范由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国计量大学、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化研究中心共同起草,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将于2021年6月11日正式实施。
据悉,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灵峰执法所是该局打造的首个枫桥式综合执法队(所)。该执法所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建成了全县首个乡镇级智慧城管指挥执法平台,提高执法效能;成立“标哥来帮忙”工作室,调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建立美颂商户联合会,引导商户实现自我管理、文明经营。灵峰执法所相关负责人车小燕表示,通过探索建设枫桥式综合执法队(所),执法效能、企业和群众满意度都大大提高。
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章熙翔介绍,该规范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队伍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也有利于强化基层综合执法队(所)与群众的紧密联系,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共治共享局面。“规范不光对安吉县综合执法队伍发展‘枫桥经验’提供了指导,也为今后全市乃至全省综合执法系统开展枫桥式综合执法队(所)建设提供了经验、树立了标杆。”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沈月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