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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 8月份55人终生禁驾

云南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 8月份55人终生禁驾
2021年08月26日 22:48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云南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跟踪问题整改等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震慑、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并进行安全措施整改。现将曝光内容公布如下:

  终生禁驾人员曝光

  2021年8月,云南省共有55人受到终生禁驾的严厉处罚,与上月相比下降比例较大。其中,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38人,占比69.1%。以上人员的终生禁驾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监管,无论在本地还是异地,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考,系统会自动锁定。在此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切记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违法突出车辆曝光

  全省违法未处理数量较多的小型面包车如下:

  

  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一)昭通盐津县“7.03”公路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3日,陈某驾驶盐津安达公共交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云C30985号中型普通客车(车辆使用性质:公路客运),核载19人,实载4人,从盐津县盐井镇方向驶往盐津县落雁乡方向,10时12分许,行至景泰-昭通(景昭线)K1763+800M处时,其所驾车辆与在隧道内推手推车的行人刘某某发生碰撞,造成1人受伤。

  (二)昭通昭阳区“7.4”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4日13时48分许,陈某某驾驶昭通市睿邦科技有限公司云C8X066号小型普通客车(车辆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核载7人,实载1人,沿昭阳区珠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快络购生活超市门口处向右变更车道时,与一辆超标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1人受伤。

  (三)昭通水富市“7.7”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7日5时15许,李某驾驶水富叮功科技有限公司牌照为云CQH160小型轿车(车辆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核载5人,实载1人,沿水富北大门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水富市数字电商产业园外路段时,与道路中心隔离栏相撞,冲入对向车道,撞在道路东侧绿化带水泥花台上,造成驾车人1人死亡。

  (四)昭通昭阳区“7.7”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7日,贺某某驾驶昭通百信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云C1W677号小型轿车(车辆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核载5人,实载1人,沿昭阳区昭通大道由南向北,21时26分许,当车行驶至昭通大道025号路灯杆处时,与同向行驶的云CWE82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1人受伤。

  (五)昭通昭阳区“7.8”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8日,姜某某驾驶云南叮功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云CB2310号小型轿车(车辆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核载5人,实载1人,沿昭阳区昭通大道由北向南行驶,21时27分许,当车行驶至昭通大道与箐门路路口处时,与在前方等待红绿灯通行的云CA8390号小型轿车相撞,并导致云CA8390号小型轿车与前方云C4J254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2人受伤。

  (六)怒江福贡县“7.12”公路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12日凌晨,普某某驾驶福贡县富民农村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云Q80946号小型普通客车(车辆使用性质:公路客运),核载7人,实载1人,由福贡县上帕镇腊乌村往福贡县江西异地搬迁点方向行驶。凌晨2时6分许,当车行至江西易地搬迁点B4栋路口转弯时,与对向邓某某驾驶的云QB501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2人死亡、1人受伤。

  (七)昆明市“7.12”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12日11时32分许,李某某驾驶云南元吉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云A7B36M号“东风标致”牌小型轿车(车辆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核载5人,实载1人,行驶至昆明市二环东路下层大树营立交路口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1人受伤。

  (八)昆明市“7.13”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13日14时16分,张某某驾驶云南驰旻商贸有限公司云AD27285号小型轿车(车辆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核载5人,实载4人,行驶至禄劝县城吉兴路公园尚居1号门前路段时,与行人李某某相撞,致1人受伤。

  (九)丽江市“7.14”旅游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14日,寸某某驾驶丽江玉龙雪山旅游观光车有限公司云P25888号大型普通客车(车辆使用性质:旅游客运),核载39人,实载1人,沿丽江古城区中济路由南向北行驶,18时17分许,当车辆行驶至中济路“丽江市图书馆”门前路段左转变更车道时,与云P7902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1人受伤。

  (十)大理州大理市“7.19”旅游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19日,马某某驾驶云南宏亚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云AH5820号大型普通客车(车辆使用性质:旅游客运),核载50人,实载1人,由西澜线由下关往喜洲方向行驶,20时19分,当车行驶至在西澜线K2408+250米处时,与张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

  (十一)大理州南涧县“7.22”公路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22日,黄某某驾驶云南宏亚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云S12333号大型卧铺客车(车辆使用性质:旅游客运),核载50人,实载1人,由祥云方向驶往临沧方向,1时07分许,行至西澜线K2563+540M(凤凰山隧道出口)处时,与行人茶某某相撞,造成1人死亡。

  (十二)昆明市盘龙区“7.23”公路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23日18时07分许,浦某某驾驶昆明石林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云AL5352号“海格”牌大型普通客车(车辆使用性质:公路客运),核载38人,实载29人,行驶至昆明市沣源路与宝云路交叉路口时,与熊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碰撞,致1人死亡。

  (十三)曲靖宣威市“7.23”公路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23日,刘某某驾驶云南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宣威公司云DY7502号小型面包车(车辆使用性质:公路客运),核载8人,实载3人,沿宣威市电厂运灰专线由南向北行驶,18时45分左右,行至宣威市电厂路宣威市电厂运灰专线小庙山路段处时,与同向一辆电动自行车尾部相撞,造成3人受伤。

  (十四)大理洱源县“7.25”公路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25日,李某某驾驶洱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云LJU238号小型普通客车(车辆使用性质:公路客运),核载7人,实载7人,沿西澜线由南向北方向行驶,18时21分许,当车行驶至西澜线K2351+490米处时,与云L56568号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相撞,造成1人受伤。

  (十五)迪庆香格里拉市“7.27”公路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27日,白某驾驶德钦县聚益农村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云RDK246号小型普通客车(车辆使用性质:公路客运),核载7人,实载1人,沿尼旺路往松赞林寺景区方向行驶,20时45分许,当车辆行驶至香格里拉市城区尼旺路鸾凤饭店旁时,与横过马路的行人谷某某、鲁某相撞,造成2人受伤。

  (十六)银昆高速“7.28”旅游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28日,叶某驾驶乐山市三江汇运业有限公司号牌为川L98003大型普通客车(车辆使用性质:旅游客运),核载55人,实载48人,沿银昆高速公路由昆明往昭通方向行驶。11时36分许,行驶至银昆高速公路K1850+800M处,所驾车辆与高速公路东侧波形护栏及水泥桥墩连续碰撞,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

  (十七)文山广南县“7.29”公路客运车辆交通事故

  7月29日,冯某某驾驶云H26207号中型普通客车(车辆使用性质:公路客运),核载19人,实载17人,由广南县者太驶往者兔方向,10时55分,行驶至者兔至者太线K34+750M路段时,与对向张某某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1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

  (十八)文山州西畴县驾驶人行经平交路口超速行驶致4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21年1月29日12时02分许,文山市人韦某驾驶云H号中型普通客车由文山向西畴方向行驶至西畴县境内国道219线K9184+280m路段兴街镇龙坪村岔路口时,其所驾车辆车头右侧与路口驶出的由赵某驾驶的云H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头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4人死亡,两辆机动车及道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韦某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通过路口且遇有雨天气象条件时未减速观察,遇紧急情况未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其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某驾驶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驶出与村连接的路口时未减速、观察瞭望发生事故,因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颅脑损伤死亡加大事故伤亡后果,是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做到不超员、不超速,谨记“骑行平安可贵、生命头盔护卫”;驾驶人要养成安全文明的驾驶习惯,定期维护保养车辆、注重日常车辆安全检查,驾车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牢记“文明礼让安全在、瞬间麻痹事故来”,确保行车安全。

  事故多发路段

  红河州雨季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警示提示:

  1、呈元高速K110+47M至K119+47M(蚂蚁山路段),连续九公里长下坡,属典型山区高速公路,弯多路险伴悬崖路段,雨季路面湿滑,易发生因超速、超载、操作不当等导致车辆失控事故。请过往驾驶人注意观察路面情况、降低车速、勿超车、勿随意变更车道,注意检车车辆制动,下坡前进入加水站加水,如遇制动失灵问题及时驶入最近避险车道。

  2、天猴高速公路K241+500M至K257+500(鸡街至燕子洞双向路段),属典型山区高速公路,连续坡弯且弯道较急,路况复杂,雨季路面湿滑,易发生因超速、操作不当等导致车辆失控事故,因弯道过急行车视距较差,后车不能及时发现前方事故车辆,易发生二次事故。请过往驾驶人注意观察路面情况,降低车速、勿超车、勿随意变更车道、谨慎驾驶。

  3、国道G326秀河线K1161+760-K1210+000(弥勒西三大麦地至新哨习岗哨),双向两车道混合交通,村镇岔口多,弥勒竹园白沙坡路段,长下坡7公里,弯多、路窄、临崖,雨季潮湿路面,路况较为复杂。易发生载重货车在下坡过程中因制动效能热衰退,造成会车相撞、追尾相撞、碰撞道路防护设施等事故,岔口驶出车辆不按规定让行事故频发。请过往驾驶人注意观察岔口情况,注意检查车辆制动和观察轮胎情况,降低车速、勿超车、勿随意变更车道、谨慎驾驶。

  4、国道G553蒙元线个旧段K23公里至K54公里(个旧至元阳方向),该路段全长31公里下坡路,弯多、坡陡、临崖,雨季路面湿滑,常出现落石、树木倒伏等情况。易发生因超速、超载、操作不当等导致车辆失控事故。请过往驾驶人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注意落石、降低车速、勿超车、谨慎驾驶。

  五、高危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为进一步警示提醒相关部门、责任人加强隐患问题排查治理,现将2021年7月查处的“两客一危”车辆和网约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省“两客一危一网”运输企业车辆交通违法情况

  1.营运客车超员违法情况

  7月份,全省查处本省籍客运车辆超员的交通违法84起,同比下降32.26%,环比下降7.69%,其中:公路客运车辆80起,旅游客运车辆4起,共涉及50家道路客运企业。发生客运车辆超员违法2起以上的客运企业14家,如下表所示:

  

  2.未处理交通违法情况

  截至7月底,本省“两客一危”车辆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有4702起,同比上升148.13%,环比上升5.45%。共涉及516家道路运输企业,其中,公路客运车辆3188起,涉及260家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车辆618起,涉及108家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车辆896起,涉及148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其中,未处理交通违法的道路运输企业如下表所示:

  

  

  

  3.网约车交通违法情况

  7月,全省共查处网约车交通违法2921起,同比上升45.75%,环比上升16.93%。涉及301家网约车公司,其中,交通违法数量50起及以上的网约车公司有8家,如下表所示:

  

  (二)外省“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情况

  7月,全省道路上共查处外省“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1021起,同比下降24.71%,环比上升13.7%。涉及232家外省“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其中,公路客运车辆63起,涉及29家外省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车辆114起,涉及28家外省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车辆844起,涉及175家外省危化品运输企业。从交通违法数量来看:绵阳川运物流有限公司(243 起)、宜宾市达通物流有限公司汽车队(218起)、宜宾天畅物流有限公司(29起)以及新国线集团(贵港)运输有限公司(27起)交通违法较为突出。如表所示:

  

  

  交警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牢固树立守法意识,从源头筑牢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云南网记者 刘畅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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