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工网
中工网讯 据山西工人报消息,近日,山西省晋中市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新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提标补发资金预计于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调整后的城市低保标准为:榆次区685元/人/月,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670元/人/月,太谷区、祁县、平遥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635元/人/月,榆社县585元/人/月。调整后的农村低保标准为:榆次区5820元/人/年,太谷区、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灵石县5760元/人/年,寿阳县、昔阳县5640元/人/年,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5580元/人/年。 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方面,晋中市2022年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平均标准分别为10142元/人/年和7425元/人/年,较上年分别提高2.4%和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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