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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可报、直接面试、有事业编……玉林这里招一大批教师

大专可报、直接面试、有事业编……玉林这里招一大批教师
2022年06月30日 18:26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玉林晚报

  6月29日

  北流市教育局连发两则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大批教师

  既有事业编制、又有周转编制

  还有教师聘用控制数

  一、北流市2022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各镇中小学和中心幼儿园教师公告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各镇中小学和中心幼儿园教师185名。其中,初中教师40名,农村小学教师100名,各镇中心幼儿园教师45名。

  详见下方岗位计划表

  

  

  招聘条件及范围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具有所应聘岗位相应学段(或高于相对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高校应届2022年(含2020-2021年毕业未就业的,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进行报名应聘,但在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岗位所需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招聘范围:

  面向玉林市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北流市2022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各镇中小学教师和中心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备用。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北流市2022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各镇中小学和中心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证;

  5.教师资格证(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而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

  6.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同底色证件照片2张;

  7.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署日期并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至7月8日(8:00-12:00 ;15:0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教育局一楼资助服务中心大厅(北流市永顺五区67号)。

  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如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拟在7月中旬前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少数民族考生可加3分。

  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北流市教育局和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考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含加分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在本岗位中按考生面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和审批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3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享受北流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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