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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缩水”是新型消费欺诈

网购商品“缩水”是新型消费欺诈
2023年08月22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重庆日报

  冯海宁

  

  •   画\朱慧卿

  近日,有记者了解到,不少消费者在网店购物、直播购物中遇到了货不对板的情况——商家卖力地宣传某件商品,反复强调优惠力度大,如“买一送二”“100元10件”等,而购买到货后却发现,数量对得上,但商品规格、净含量与商家展示的不同,尺寸、重量都“缩水”了。

  网购时代,消费者只能通过网上图片、视频、文字来判断商品规格,这就给了商家欺诈消费者的机会。通过钻空子,商家把商品吹得“天花乱坠”来促销,又通过缩小规格来节省生产成本,从中获得“欺诈性利润”。对于买到了“缩水”商品的消费者来说,商家展示的是“成人版”,发的货是“婴儿版”,实在可气。

  在这其中,令人遗憾的还有平台监管的缺位。一些电商平台在前期未落实好对商家资质的审查义务,后期又存在“甩锅”商家、让消费者自行沟通维权的问题,致使消费者维权难度加大,苦不堪言。而当消费者试图维权时,商家又以“当前没有人工客服”为由拖延时间,不及时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

  事实上,网购商品“缩水”,已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广告法则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从法律角度来看,网购商品“缩水”是一种新型消费欺诈。

  这样的欺诈,损害消费者权益,相关商家和平台必将遭到“差评”的反噬,以及法律的严惩。

  对待网购商品“缩水”的欺诈行为,决不能纵容。除了消费者要积极维权外,平台方可以采取不定期抽查等举措,及时发现商家不良行为,并依照平台规则进行处置,保障电商平台经营秩序。这,也是维护平台信誉和形象的应有之举。相关部门则要及时跟进此类新型欺诈,以消费者投诉、媒体报道为线索,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损害市场秩序的涉事平台和商家,把商品“缩水”的部分给填回去。

  当前,从国家到地方,都把恢复和扩大消费作为一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为此不断出台相关激励政策。要让消费持续恢复扩大,必须及时将消费欺诈这一类短板补上,让消费者有安全感,愿意消费、敢于消费,从而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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