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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知名浙商儿子继母夺权大战

律师谈知名浙商儿子继母夺权大战
2023年03月28日 09:18 新浪网 作者 金融八卦女

  【#律师谈知名浙商儿子继母夺权大战#】杉杉股份上演夺权大戏。杉杉股份(600884)近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选举郑驹接替父亲郑永刚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而郑永刚遗孀现身股东大会,称该次股东大会是违规和错误的。杉杉股份回应称,本次选举结果合法有效。#知名浙商去世儿子继母百亿夺权大战#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捷告诉《浙商》:“中国传统社会非常注重由嫡长子继承接班的观念,杉杉股份选举郑永刚长子郑驹出任公司董事长,从媒体报道看应该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企业一方面是一个社会法人组织,通过股权控制企业,企业内部又有很多员工组成,要考虑社会和企业稳定,不能像传统社会分家产一样分分掉。”

  “从目前已知信息看,遗孀是现任配偶,又带着三个未成年子女,可以依据民法典,从遗产管理人的角度去主张和维护权利。”杨捷说。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应微微告诉《浙商》:“从继承的角度来讲,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未留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配偶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可以取得一定的财产权益。但是,遗产本身如果关系到上市公司的股权等,则需结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具体还要看杉杉公司的议事规则、章程等的规定,看成为公司董事需具备哪些条件,再来判断谁能成为公司董事,并不是说配偶就可以当然地成为实际控制人。”

  上海勤宸律师事务所主任钱逸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与公司选举董事长并没有直接联系,两者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法律也没有规定董事长必须由实际控制人担任。原实际控制人去世后,新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主要是基于继承关系,适用的是我国民法典中有关继承的法律条文。而上市公司三会的召开、董事长的选举主要依据是公司章程。如果本次公司股东会的召开、选举过程完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那么本次选举结果就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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