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截瘫男子赵某因抢劫、故意杀人(未遂)于2009年入四平监狱服刑
#男子服刑期感染艾滋病监狱被判赔偿#吉林截瘫男子赵某因抢劫、故意杀人(未遂)于2009年入四平监狱服刑。2011年6月,赵某被检出HIV抗体阳性。赵某及家属认为监狱管理不善导致感染,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吉林省高院和最高法均认定监狱存在监管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赵某将于3月初出狱,家属担心其后续治疗和照护问题,监狱管理局表示正在为其申请低保、联系残联等安置工作。赵某曾要求国家赔偿约800万元,2019年1月,吉林省高院判令四平监狱支付赵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同年10月,最高法维持该赔偿决定。赵某家属计划出狱后再次申请国家赔偿。赵某2001年因坠楼截瘫,2008年9月首次HIV检测为阴性,2011年5月因吞食异物手术时筛查HIV抗体“待复查”,6月确诊阳性。同期,服刑人员赵某伟(已知HIV携带者)曾进入赵某病房协助如厕,法院认定赵某感染时间为2009年6月至2011年6月,监狱怠于监管,与感染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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