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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绿茵四季花城》尘土飞扬 垃圾横飞如坟场

山东:滨州《绿茵四季花城》尘土飞扬 垃圾横飞如坟场
2021年04月17日 22:05 新浪网 作者 视觉天下

  

  2021年4月16日,山东滨州黄河十四路,《绿茵四季花城》尘土飞扬,垃圾横飞如坟场。当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市东街道办事处《绿茵四季花城》违规交房肆无忌惮,多名男子进入未验收楼房,大张旗鼓进行装修。(雷超)民声供稿平台 发

  

  此前,阳信小伙曾实名举报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作为,居民楼不验收就入住。(民声供稿平台 发)

  

  《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八条:对扬尘污染防治负有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一)不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或者接到举报不按照规定查处的;(二)未按照规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三)未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或者未按照巡查制度进行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的;(四)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民声供稿平台 发)

  

  《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条:被列为重点扬尘污染源的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和施工现场,应当在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数据真实有效、实时传输。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民声供稿平台 发)

  

  《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照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的场所应当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建筑垃圾和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不得凌空抛洒抛掷,分类收集后采取密闭运输。(民声供稿平台 发)

  

  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并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民声供稿平台 发)

  

  图为2021年4月16日,山东滨州黄河十四路,《绿茵四季花城》尘土飞扬,垃圾横飞如坟场。(民声供稿平台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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