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社会热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导致部分群众上当受骗。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助推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开展,现总结发布8类典型涉疫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如下:
一是虚假销售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群众急于购买储备口罩等医疗防疫物资的心理,谎称有货或者可以帮忙代购,在被害人付款后,不发货、发空箱或直接拉黑失联,骗取钱财。
二是虚拟身份冒充熟人诈骗。犯罪分子首先盗取被害人微信、QQ等聊天工具,再冒充被害人编造住院、充话费等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亲戚朋友钱财。
三是贷款类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电话、短信、网络发布“额度高、利息低、无抵押、下款快”虚假信息,诱使资金短缺的被害人在木马链接上填写个人信息申请贷款。而后以缴纳工本费、保证金、解冻费、贷款发放押金等费用为由,实施诈骗。
四是办理机票、火车票退该签诈骗。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短信,谎称被害人的航班或列车因疫情影响被取消,办理退改签可获赔偿,诱导被害人拨打短信中的电话或登录网址,进一步套取被害人的银行卡、密码、手机验证码等,骗取卡内余额。
五是虚假“献爱心”诈骗。不法分子冒充慈善或民政部门人员,发送虚假短信或者搭建虚假网站,利用群众的同情心骗取捐款。
六是“进口特效药”诈骗。不法分子假冒政府部门或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部门工作人员给受害人打电话,推销假冒的防疫药品;或假冒药物研究机构的名义,在网络上推广所谓“防疫新药”;甚至,用假冒伪劣药品贴上外文标签,冒充国外研制的新药,故弄玄虚实施诈骗。
七是收缴线上培训费诈骗。受疫情影响,多地学生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学习。不法分子借机混进家长QQ群、班级微信群等媒介假冒学校教师或班主任身份,以延期开学和组织开展线上教学为由发布诈骗信息,要求学生家长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各项费用,致使部分家长上当受骗。
八是网络刷单等兼职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疫情发生以来,一些群众无法工作的情况,发布“足不出户、工资日结、报酬丰厚”等刷单广告,实施网络刷单诈骗,引诱被害人刷单付款后,拒不退款,骗取钱财。
在此,长白山公安局反电诈中心提醒您:
1、网上购买医疗等防护用品或药品要慎重,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
2、不要点击来源不明或陌生号码、网站发送的网址、链接,不要随意泄露、填写个人敏感信息,尤其是银行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
3、收到亲属朋友要求转账汇款信息,要通过电话等多渠道验证确认,不要轻易给陌生人汇款。
4、如发现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到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注意保存相关的通讯信息、转账记录等证据。
长白山公安局反电信诈骗犯罪中心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