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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不易掉”被注册牙刷品牌?名人姓名权、名称权将扩张保护

“毛不易掉”被注册牙刷品牌?名人姓名权、名称权将扩张保护
2020年08月19日 23:21 新浪网 作者 马見

正义面前人人皆得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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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唧唧哇

  据红星新闻报道 7月22日,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查询到:截至2020年7月20日,涉及“毛不易”的有44项商标申请信息。

  天眼查显示,申请时间从2017年持续到2019年,有16个申请人参与申请,涉及18皮革皮具、41教育娱乐、03日化用品、30方便食品、35广告销售、21厨房洁具等类别。

  

  这些商标中有16项申请已经被认定为无效,还有20项商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其中一个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的商标为“毛不易掉”,是西安一家酒店管理公司将商标申请用于牙刷等商品。

  目前已经完成“毛不易”商标注册的只有两项,都属于哇唧唧哇娱乐(天津)有限公司所有,而该公司正是毛不易所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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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不易掉的牙刷

  事实上,此前在网上还曾流传过一些洗漱用品的照片视频,取名为“毛不易掉的牙刷”“毛不易掉的梳子”“毛易掉的剃须刀”“毛不易掉的纸巾”等。

  靠着毛不易的名气,“毛不易掉的牙刷”还曾一度冲上微博热搜。

  

  7月22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查询到:截至2020年7月20日,涉及“毛不易”的有44项商标申请信息。

  针对网上流传的“毛不易掉的纸巾”,毛不易工作室微博回应称,经与法务严密核实,在公司各方的努力维护下,除官方注册成功的商标外,其他所有个人或者单位注册的商标目前都已经无效或者正在异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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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被抢注频发

  据悉,林志玲、周冬雨、黄渤、杨幂等明星都曾遇到过姓名被抢注的情况。那么,艺人艺名能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第8条到第12条对商标注册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即:

  第8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10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11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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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星艺名能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同时商标注册也有自己的一套程序,即:

  

  明星艺名能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最高法给出规定:

  商标法第4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从现有的法律来看,艺人的姓名可以作为商标来使用,但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7月11日发布的一则司法解释给出答案:当事人以其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同时商标法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规定了公告期限,任何人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均可提出异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28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33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因此,如果利用艺人的流量或者公众的知悉度来博取市场的眼球,则属于恶意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后有权予以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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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张保护

  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关于姓名权、名称权的扩张保护。我国即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明确对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因此,艺人的姓名、笔名、艺名等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名称,被他人恶意注册申请作为商标等名称使用,当事人可以申请复审或异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 ∣ 贵州瀛黔(贵安新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双艳图 ∣ PexelsLadyThemisEveryone Can Get What They Deserve Before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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