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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石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07月21日 10:18 新浪网 作者 官方魅力石屏

  石屏县统计局

  石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71951人。9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1个,在3万人至4万人之间的有1个,在2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3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有3个,在1万人以下的有1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乡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63.13%。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总户数93413户,其中:家庭户92076户,集体户1337户,家庭户人口为265174人,集体户人口为677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2人减少了0.74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6849人,占总人口的39.2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65102人,占总人口的60.71%。其中,彝族人口149158人,占总人口的54.85%;哈尼族人口5073人,占总人口的1.87%;傣族人口8494人,占总人口的3.12%;回族人口857人,占总人口的0.32%;壮族人口361人,占总人口的0.13%;苗族人口360人,占总人口的0.13%;白族人口215人,占总人口的0.08%;拉祜族人口102人,占总人口的0.04%。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了15217人,下降了12.47%,占总人口的比重减少了1.52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了11946人,下降了6.75%,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1.52个百分点。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7825人,占总人口的50.68%;女性人口为134126人,占总人口的49.3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76 ,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52上升1.24个百分点 。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2535人,占总人口的19.32 %;15-59岁人口为169715人,占总人口的62.41%;60岁及以上人口为49701人,占总人口的18.2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912人,占总人口的13.94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0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3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3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21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71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7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711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474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463人上升为651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6741人上升为801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7716人上升为3203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7688人下降为42194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78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455人,文盲率由5.43%下降为3.60%,下降1.83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1857人,占总人口的41.1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0094人,占总人口的58.8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8200人,乡村人口减少了4536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9.83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56038人,16-59岁人口为166212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责编: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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