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晚上11点12分,孙俊平因为在回单位宿舍的途中一脚踏空,导致自己坠入近5米高的阳光深井里。
当时孙俊平坐倒在地,等待着救护人员和消防队员想方设法把他抬出来。
当晚,孙俊平被紧急送往医院。
送医后,孙俊平由于脊髓损伤,造成双下肢截瘫,经鉴定,属一级伤残。
一年后,《法治进行时》记者通过视频连线,见到了在黑龙江老家静养多时孙俊平,他告诉记者,自己再也站不起来了。
说到痛处,孙俊平几次哽咽。
孙俊平一直不愿意回忆那个瞬间,他甚至不愿意将那个狭小空间称作“阳光井”,他执意把它称为“陷阱”。
孙俊平认为,自己掉入阳光井内,物业公司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当时周围有防护措施,或者有明显的提醒标识,就不会发生这起悲剧。
孙俊平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双下肢截瘫的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46万余元。
2019年9月3日,这起案件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孙俊平家人告诉《法治进行时》记者,事发地位于朝阳某小区,是孙俊平打工的餐饮公司给员工提供的宿舍,孙俊平的宿舍就在地下一层。从事发现场的照片看,阳光井周围没有任何遮挡,阳光井上方只有一层玻璃盖着,当天孙俊平跌落时,玻璃被踩碎了。
被告代理人称,实际上在阳光井两侧上方的墙壁上,均有明显的红色标识,严禁踩踏防止坠入。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特别是针对孙俊平事发当晚,为何会进入阳光井范围,如何跌落这一系列焦点问题,双方说法不一。
《法治进行时》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小区内的楼房为复式结构,地面上下两层,外加地下一层,所以为了配合地下室的采光,小区地面设有很多这种一米见方的阳光井。
物业负责人并不否认阳光井的玻璃存在老化现象,但是阳光井并不是孙俊平回宿舍的必经之路,为什么孙俊平会走到阳光井的上面。
从现场玻璃破碎的形状看,明显是玻璃中心受到了冲击力,导致玻璃破碎,被告律师根据现场照片判断,会不会孙俊平是跳到阳光井的玻璃上的?
被告律师猜测,因为靠近阳光井边上的宿舍卫生间的窗户,会不会是因为某种原因孙俊平从卫生间的窗户跳出来,导致他跌落阳光井的呢?而且物业负责人告诉《法治进行时》记者,当天保安在这扇窗户的外面发现了很多手印。
原告的代理律师是这么说的: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91条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有维修、养护、管理等相关义务。其中,一些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尽管物业有管理责任,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更需要做的是注意警示标识,主动远离危险。
在庭审当天,法庭没有作出判决,《法治进行时》栏目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