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依然较大,防风险须放在重要位置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依然较大,防风险须放在重要位置
2020年08月09日 15:04 新浪网 作者 莫开伟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据相关机构披露,截止2019年11月底,中央政府债务余额16.28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33万亿元,合计37.6万亿元。此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城投债余额7.8万亿元。中国政府部门杠杆率在国际上处于中等水平。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期均集中在2020-2024年的五年,年均到期分别2.1和2.7万亿元,清偿过于集中增加资金周转压力。截至2019年11月末,存量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的平均剩余期限分别是7.49和5.0年。IMF测算中国2018年末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达30.9万亿元,增速显著放缓,但规模庞大。

  

  简单地说,政府债务主要指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应承担偿还或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总称;它凭借国家信用,通过向国内外发行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就当前中国经济现实而言,保持适度政府债务规模,发挥政府在稳增长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过度负债,超过财政收入来源或偿还能力,则有可能成为政府拖累,带来很多“后遗症”:首先,会使政府陷入债务泥潭不能自拔,形成债务日益膨胀怪圈。如果中国政府债务规模不消肿,随着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疲软,企业经济不景气,财政收入会进一步放缓,政府依然保持这么庞大的债务余额,消化面临较大困难,政府有完全陷入债务泥潭危险。其次,会影响地方政府施政功能,使各级政府难以专心致志履职。近几年,因举债失控导致债务膨胀的地方政府不在少数,尤其一些基层地方政府因过度负债,造成债台高筑;如果允许政府破产的话,都可实施破产了。为了偿还到期债务,有些地方政府只得东挪西借、拆东墙补西墙,把全部精力消耗在应付各类债务上;甚至有被债权人追索债务而诉诸司法,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正常工作开展。再次,会影响后续民生保障工程支出,政府将面临更多社会问题和更大社会压力。一些地方政府举债用于民生工程支出无可厚非,但过度负债导致投资过度,实质等于寅吃卯粮,枯竭了未来可支配用于民生改善的收入,与竭泽而渔无异。而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高峰到来及经济新常态难以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趋势,后期财政收入势头减弱是大概率事件。如此,在收入增长有限和支出刚性增加两难处境中,政府民生保障乏力,会面临更多社会问题挑战。

  

  第四,有可能加剧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更易滋生各种腐败行为。在各级地方政府过度负债和快速投资背后,必然伴随着资金使用大手大脚及滋生各种腐败行为。从各地反腐败案件中可看出,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大拆大建,其中自有谋私贪欲作怪,工程领域也成了腐败高发区,也是中国独具的“腐败特色”。最后,形成政府债务危机,影响政府声誉,最终有可能诱发经济金融不稳定。目前政府如此巨大债务,靠财政收入来偿还确实很难,且审计署公布的地方政府37.6万亿元债务面临违约或即将违约风险。对此,中央政府开了口子,允许地方发行债券进行债务置换,但本质上是“换汤不换药”之举,债务负担并没有减轻,只是债务偿还延期,往后总得有“真金白银”来偿还。而且,很多债务是从银行借来的贷款,政府债务违约,银行就难以独善其身,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亦在情理之中。即便如中央政府声明:我国政府负债增速较高,拥有大规模优质资产,且总资产规模均为负债规模2倍左右,不会发生债务危机。但这些资产到底有多优质?到底能值多少钱?谁也说不清楚。只能是一种理论上的理想假设,更大胆一点说只是自我安慰而已。

  

  当然,政府债务过度膨胀危害,或许各级政府早已心知肚明,可为何得不到有效控制?原因很简单:一是各级政府政绩相互攀比意识作崇。一句话还是唯GDP考核论英雄诱发的隐患,在新一轮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谁都不愿落后让人讥笑,这是造成不惜过度举债的根本原因。二是中央政府对各级地方政府过度举债缺乏硬约束措施,没有将建设纳入政府预算,使举债成了各级政府任意揉捏的“橡皮泥”。各级政府在建设投资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往往由“一把手”拍板了事,加剧了投资建设盲目性。三是2008年刺激经济增长“大造大建”形成的巨额负债,至今都没有发挥多大作用;且加剧了严重产能过剩,埋下了政府债务膨胀“祸患”。

  显然,目前政府37.6万亿元负债明显超过了偿还能力,靠政府财政收入来偿债会变得越来越力不从心,且政府资产方还存在很多水分或资产有效性不足等问题。由此,抑制政府债务进一步膨胀,是值得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认真考量的大事:要增强债务危机意识,从现在起应抑制不合理投资冲动,量体裁衣,使投资建设与自身财力相适应。同时,加强对投资建设项目审核,走民主听证和科学论证程序,加强各级职能部门监督,并将其纳入政府预算,消除投资决策混乱局面。此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通过PPP模式或更多灵活投融资方式,将政府不必要承担的建设项目交给民间资本去做,减轻政府债务负担,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在经济稳增长中的作用。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