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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应跳出“搭车收费”组织的怪圈

行业协会应跳出“搭车收费”组织的怪圈
2020年10月20日 13:00 新浪网 作者 莫开伟

  作者童其君系中国知名财经评论员

  最近,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个体户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经常会“进错门”:本来是找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人员,却因为赣榆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办事处与市场监管部门合署办公,被协会工作人员以代办营业执照为由,误导加入协会,并缴纳300元的会费。这是近日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举报的问题线索。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要求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从严监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做到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行业协会是指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而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然而,与之相反的是,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为“人民币”服务“搭车”收费屡禁不止,却很少为人民服务。谓予不信,请看:督查组查阅赣榆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账目发现,2018年至2019年,该协会新发展会员952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432户,共收取会员费952万元。其中,会员活动费支出21万元,仅占会费收入的2.2%,据多名个体商户反映,协会工作人员只会在每年填交年报前,跟会员联系,并提示该交下一年度的会费,平时几乎没有什么往来。一位协会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回答商户关于会员服务问题时,竟然声称“你一打电话我马上接,发微信看到了就回信息,这些都是会员享受的服务”。

  

  协会组织“搭车收费”行为,是因为赣榆区市场监管局与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之间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所以让群众误认为两者是“一家人”。正是这种政会不分,“稀里糊涂地就交费入会”。

  由于行业协会属社会团体,会费收入既未缴财政专户,又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核算,脱离了监督,造成本末倒置大部分费用均用于协会工作人员工资、房租等日常支出。

  积极主动为个体户做好服务减轻负担,让个体户轻装前行,是行业协会的天职。行业协会必须认识到,个体户发展得好不好,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持续增长和转型升级,关系到当前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也关系到行业协会的运营发展和前途命运。行业协会要提高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意识,不是嘴上光说“入会自愿”,而是必须主动解释办理执照的政策与入会收费标准等具体事项,不至于使大部分群众都误认为入会是附带事项,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协会组织并不是“搭车”收费的组织,而应认真履行社团组织义务,当好政策法规的普及者,为私营个体从业者改进服务,提高协会公信力,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当务之急要采取规范会费行为、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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